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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巴拉佐”制的意思是由当时的葡萄牙王室特许把土地分给一些大地产所有者,让这些大地产所有者代替地方酋长统治莫桑比克。这些大地产所有者对莫桑比克人行使绝对权力,他们甚至可以将莫桑比克人出卖为奴,他们通知的地区也成为莫桑比克的国中之国。
同时,葡萄牙也开始有组织的从莫桑比克对外输出奴隶,到18世纪,奴隶已取代黄金和象牙,成为赞比西河流域的主要出口商品,莫桑比克的奴隶买卖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
到19世纪末叶,反对“奴隶贸易”已经成为所有西方国家的共识,葡萄牙人虽然不舍得这块利益,但迫于国际压力也只能终止奴隶贸易。
不过葡萄牙人可没有英国人种植鸦片的天赋,和当农民种植鸦片比起来,葡萄牙人还是喜欢当人贩子,于是到了二十世纪,葡萄牙人终于更换了一种“奴隶贸易”的方式,在莫桑比克实行强迫劳动制度,并开始向邻国大量输出契约劳工。
在平定了赞比西河地区大地产主的叛乱之后,葡萄牙殖民当局于1888年成立了莫桑比克公司、尼亚萨公司和赞比西亚公司,这些特许公司控制了莫桑比克2/3的领土。
当然了,这些公司的主要盈利方式就是“组织”莫桑比克人进行劳务输出。
好吧,其实这些契约劳工的性质和“奴隶”差不多——
不,对于葡萄牙人来说,契约劳工比奴隶还要好点,奴隶只是一锤子买卖,契约劳工却可以使葡萄牙政府长期受益,从这一点上说,葡萄牙政府的敛财方式还是进步了的。
在撤离莫桑比克之前,莫桑比克公司、尼亚萨公司、赞比西亚公司等等这些葡萄牙人控制的公司终于开始了最后的疯狂,他们几乎把境内所有的莫桑比克人有组织的送往邻近的南非、津巴布韦、坦桑尼亚等国,有些年龄较小的工人签订的合同年限居然长达三十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