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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明白了以后,吴阴天震惊得半天回不过神来,背后的冷汗将床单和衣襟紧紧贴在了一起。他不知是被什么蛮夷番邦掠走了,好像是在一个连皇帝都管不了的地方。最后,他突然忆起了那些惨白的光——没错,就是那把永世剑有古怪,而杨乐天当时也和他的手同握在那剑柄上,这么说……杨乐天也来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朦胧的睡眼上时,杨乐天在柔软的大床上翻了个身,仍竭力地寻找着枕头的温暖。那枕头柔软极了,里面塞满了像鹅毛一样的东西,像母亲的大手般温暖地呵护着杨乐天的头。
“滴滴、滴滴、滴滴……”
一个单调乏味的声音,唤醒了那个沉浸在柔软枕头的人。他的大手在身边的闹铃上一挥,关掉了那烦人的节奏。
过了几分钟,杨乐天突然惊醒过来,睁眼:“不对,今天虽是周末,可还约了人,说好八点到的,怎能失约?”
即使到了现代,杨乐天仍然是个守信的人,他急忙一个跟头从床上翻下来,仅仅用了五分钟的时间,就梳洗完毕穿戴整齐。最后,他蹬上一双网面的耐克鞋,在玄关的全身镜前照了照——整齐帅气的短发,白色翻绒的运动衫,一条看起来破旧却流行的牛仔裤。
“嗯,还不错。”杨乐天满意地一笑,之后忽然凝住了目光,看着镜子中的那个人发怔:来这里半年了,除了这张脸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外,其他的地方竟是没有一处相似。没有及肩的长发,没有青衣长袍,没有宝剑……
失神几秒,他痴笑一声,拉开沙发上黑色双肩背包的大拉链,塞入了一个篮球,拎起来,忽然心头一紧,又放下了那包。
那个东西还在里面么?也许有一天会见到他……杨乐天检查了一下,确定看到他想要看到的东西后,微微一笑,又安心地重新拉上了拉链,拎包出了门。
上午的阳光蒸发出青草的香味,篮球场上,一群热血的年轻人正在拍打着篮球。杨乐天本不擅长此道,但是不知为何,从他第一天拿起来那个叫做“篮球”的东西,就能游刃有余。原本以他的轻功一步纵上篮球架都不成问题,更别说是翻手扣篮,只是在这里,他是并不会武功的。
虽然如此,那敏捷的身手还在,仅打了半个小时,他就为队里轻轻松松地赢得了胜利。杨乐天跺跺脚,仍是精神饱满地走下了场子,想去包里拿瓶矿泉水润润干燥的喉咙。然而,当他来到休息区时,却发现本在运动服覆盖下的双肩背包不翼而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