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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每次到酒馆来,只要三两酒和一盘花生米,偶尔还会来几句之乎者也谁也听不懂的话,就被客人称为孔乙已。
说完,酒馆老板摇头叹息道:“可怜一个堂堂的留美博士,却整天在这儿喝酒度日,太可惜了。”
李炜说:“他这么有才华,为何不离开金沙市去外面发展呢?像他这种人肯定不愁找不到工作?”
老板说:“他被解聘后,他的好几个大学同学都来找他,让他去他们的公司做事,年薪都开到了五十万,可是这家伙是个一根筋,说什么也不肯离开金沙,说他就不信,金沙市老就掌握在这帮昏官手中,总会来一个有见识的好官,会认同他的观点的,不把金沙市的环境整理好,他死也不离开金沙。”
李炜在心中叹道:如今像这样,有见识,有原则的人可是太少了,这样的人不用岂不可惜?
李炜问清孔绍的住处后,决定第二天专门去拜访这个奇人。
第二天,李炜和胡志军再次来到那家酒馆,按照老板讲的路线,穿进另一条仅能通过两个人的小巷子子,弯弯曲曲走了三五分钟,看到一个门脑上写着紫气东来的小楼门,推开铁门进去,一条黄狗旺旺地叫着向他们扑来,一个漂亮的女人正在小院内洗衣服,白花花的肥皂水流了一地,她喝住狗,抬头问:“你们找谁?”
李炜笑着说:“我们找孔绍先生,他住在你这儿?”
妇人抬起胳膊,拔开垂在脸的上头发说:“孔绍,没听说过这个人,你们走错门了。”
“就是孔乙已,瘦瘦的,脸白白的。”胡志军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