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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经常能看到鬼,只是懂得掩饰,装作看不见罢了。所以此时他遇到吊死鬼也不怂,直接一脚踹过去。
脚底刚碰到醉汉胸口,乞丐脸色变了。醉汉的身体此时就如同铁板一般,乞丐直接被反震的倒退了四五步,由于女子拉着他的一条裤腿,乞丐便被自己裤角绊倒,一下子扑在了女子的身上。
乞丐一不小心,出于本能的伸出双手,好巧不巧的抓到了女子的两颗肉球。但是他此时一**望也没有,有的只是无尽的恐惧。
而反观醉汉,受了乞丐一脚后只是停顿了一下,便又向乞丐两人走来……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明知道敌我力量悬殊,乞丐拉起那女子,撒开两腿就是狂跑。醉汉想也没想,就在后面追,可是他毕竟有那悬在膝盖上的裤子限制,明显跑的没有乞丐两人快。
见到两人远去的背影,醉汉急了,到嘴的鸭子怎么能飞了呢?
“刺啦!”
醉汉腿上一用力,将裤子撕为两半,挺好的西裤就这样掉在了街道角落。醉汉没了束缚,那是越跑越快,最后只能看清一道人影,嗖的一下跑出老远。奥运冠军博尔特大概也就是这个速度吧。
乞丐听见了后面跑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反观身旁的女子跑了几百米明显体力不支。乞丐咬咬牙,在女子惊呼声中,直接将她扛在了肩上,再次向前面冲刺。
此时,在寂静的大街上,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扛着个衣衫不整的女子跑在前面,又有一个光着个屁股的大汉追在后面(醉汉下身的衣服都在刚才撕坏了)。这种另类的壮观场面,若是有一名记者或是好事的人拍下来发到网上,点击量立马就会破千万。到时就会有“英勇乞丐救下失足少女”、或“为追求一女,乞丐同白领哥上演全武行”,甚至是“分赃不均,乞丐与同伙大打出手”等等花边新闻漫天飞了。。。
估计又跑了二里地,乞丐也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实在跑不动了。而感到后脖子传来的丝丝热气,乞丐汗毛儿都竖了起来,他咬紧牙关坚持跑着。醉汉已经追到他身后了。只要再一扑,就能将乞丐两人扑倒。
如果乞丐现在将肩上女子丢下,醉汉会先去吸那女子的阳气,那么他极有可能逃过一劫。为什么他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他品格多么高尚,是乞丐从没遇到过鬼会来害人,所以情急之下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