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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就这么走了,我舍不得你啊!虽然你对我很严,但是我挺喜欢你的,我希望你能够留下来,和我一起到夫子那里学到更多的东西啊!”
“弟弟啊!”蒙恬轻声说道,“你现在已经不是当初了,依赖思想也最好给我收着了。你要记住,每个人的道路都是每个人自己去走,道路是属于自己的。哥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候出师,那因为我觉得我在夫子那里所学到的,可以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所以我才出师。再说,如今大秦需要我们这些学有所成的人,其次就是李斯坚持投秦,李斯是荀门最杰出的精英,他的那些思想对秦政非常有用,他这一次要入秦,我也要竭力的支持他,让他能够得到君上的重用。如今君上被奸商吕不韦所架空,也许李斯能够帮助君上亲政。”
“大哥!”蒙毅忽然间抱着蒙恬大哭,“我真的不习惯一个人过日子!”
“像个男人一样好不好?”蒙恬捶着蒙毅的背喊道,“你当初反翘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我要走,你怎么就怂了?”
“哥!蒙毅从来不是怂蛋!”
“既然不是怂蛋,那你应该清楚你自己的事情吧?”蒙恬松开了蒙毅,他便去打开了抽屉,拿出一支经过他精心改良过的狼毫,蒙恬将这支狼毫递给蒙毅,说,“这是经过我改造过的狼毫,性能比以前的狼毫要好得多,首先是吸墨更多,然后容易清洗,再之就是这毛不容易脱落,这是我私下发明的法宝,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蒙毅拿过这支狼毫,仔细看了一下,说:“大哥!我看,这没什么特别的,跟以前的狼毫没什么区别啊!”
“外观上确实跟以前的狼毫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这性能真的截然不同。你用一用就知道了。传统的笔,里面都是实心的,而且那毛,都是狼毫,吸墨又少。我把笔管改为空心的,并且在狼毛中加入细腻的羊毛,这狼毛和羊毛一组合,笔的书写效率就高了很多了。这毛不仅仅用细线固定在这笔的一端,并且我还在这笔头涂上了漆,使其更加稳固。”
“你这笔还叫玉龙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