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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轶又作了一揖,笑着望着婆婆。
这深山十里,鲜有人知道此处还有人家。婆婆前几日见一白鸽盘桓,落在石桌上,脚上绑着一封信。白净的纸,清秀的字,把事情原由一一道来。
信里说的少年便应该是这方轶了。
婆婆看了看方轶,在面部停留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跟他们兄弟二人聊了起来。
“轶儿现在还在书院念着书吧。”婆婆转向方轶。
“嗯,本来念着的,无奈最近身体患疾,功课怕是落下很多了。”
“轶儿,今年多大了?”婆婆突然问道神情似是很在意。
“今年十七了,婆婆。”
“嗯,十年了,该来的还是来了。”
“什么来了?”大哥方宇一脸惊恐。
“十年之劫。”婆婆面容就沉了下来。
对,这个地方是熟悉的,方轶猛然惊醒。
七岁那年,方家还不在此地。那年大雪,方轶去学堂的路上遇到的那个老先生。
那老先生把晕倒的方轶救起后,叹息道,劫数啊。
那老先生的住所,似乎跟这个是,一模一样。
二
人的记忆啊,长得很,若没有外力干扰是可以存在很久的。
比如说,十年前,方轶七岁。那夜他随家人入市赏灯,他小小的一个坐在马车里,马车摇摇晃晃,帘子外面不时燃起的烟火绽放在黑漆漆的夜里,那情形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
又比如说,八年前,他九岁,生得俊俏,眉目渐渐长开。学堂放学回家路上,在一飘飘的柳树下捡到一石头,表面光滑,纹理细腻。捡起放在袖子里,然后又到了床头的书柜里。
十五岁那年,似是完全长成了一样。体态瘦长,眉清目秀,于眉毛上面隐隐有一条红印。手腕处也有一道红印,成弯曲状,把长长的手指衬得略显诡异妖艳。那年啊,在书院读书的他总是一个人。教书的先生经常教导他要多结识同窗,不能一个人闷着。那些一个人的白天和黑夜他也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