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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卖野兔
村里的劳动力,只要能吃的起苦的,包括之前的沈老三,只要农闲了,就会到镇上的码头搬货,赚钱工钱贴补家用。
沈月儿背着两大两小的兔子,在辰时赶到了镇上。
原主之前跟着沈老三来过几次镇上,所以对于永顺镇还算是熟悉。
沈月儿在路上早已想好,先去镇西的集市,趁着早市人多拿去散卖。实在卖不掉再拿去酒楼碰碰运气。总之,不管用什么办法,今日她一定要把野兔卖掉,换点米面。
集市上人来人往,两边都是农家小贩。卖萝卜的,卖甘薯的,卖新鲜野菜的……一路走来,沈月儿看到好几摊卖野味的,卖野兔的也有两摊。
心里有了主意,沈月儿找了个角落的空位,把四只绑着脚的野兔摆放在了背篓前面。
清了清嗓子,随后开口吆喝道:“卖野兔咯!肥美的大野兔,不管是红烧还是清炖,保管你吃的是满嘴留香,吃了还想吃……”
听到沈月儿清脆的叫喊,走在前面的行人顿时往她这边看来,看到地上的野兔,有几个走了过来,开口问道:“小姑娘,这野兔怎么卖?”
沈月儿之前一路走来,特意问过价格。猪肉分两种,五花肉贵点,是十二文钱一斤,瘦肉便宜一点,是十文钱一斤。
野兔是野味,加上身上的兔皮,怎么也不能低于猪肉的价格吧。再说了,猪肉天天都能买到,野味可不是天天都能吃到的。
“十五文钱一斤。”沈月儿爽快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