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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顿面露喜色,当即一礼,上前拿回了手稿。
“那你去忙吧!”
“是。”
莱顿应了一声,便自行离开。
……
书房内再次剩下夏多一人,回忆着刚刚看到的总述性法律文稿,他突然心中一动,拿出一张散装的羊皮纸。
随后施展【转录术】,将穿越前看到的部分法律条文印到上面,这当然是汉字,不过紧接着,夏多便开始翻阅了。
这并不困难,他只是用最朴素的耐色语结合当前大夏领的实际情况翻译了一下。
内容并不重要,关键是形式。
夏多在莱顿那里见过耐色瑞尔的具体法律条文,说不上多差,但大多以案例为主,比如,某人做了什么,判什么,这样的形式。
如果细节上有了差异,比如某人偷窃了10金币,而法律条文上只说了偷窃9金币判劳役,那么实际审判时,审判者或者说上位者可以做的事就太多了。
而夏多更希望是用范围代替具体的数字,如“盗窃一定范围内的财务,判多少”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