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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本来每天在宝贝睡觉时候学习的书都换成了各种字义词典,还会去查很多典故。这本身也是对他的学习有好处的,所以两人都算各得其所。
某一天秦一一无意中看见孟世宸教她认字的书竟然还是中英双语的,这个发现让她眼前一亮,觉得自己终于要开始走上正轨了。
秦一一的头脑很聪明,悟性相当之高,而且最让她引以为豪的就是她的记忆力。上一世所有认识她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是谁说美人都是草包,秦一一绝对就是聪明过人。
但是她也有所有聪明人的通病,就是懒惰外加没长性。学了很多东西,学的快扔的也快。后来自我放弃了就开始浑浑噩噩,到最后什么都不行。还好她有后悔药吃,所以这次她特别努力。
别看秦一一聪明,但她懒得要死呀,所以以前的英文就是她的硬伤。这些天通过学习,秦一一发现不知道是因为重生导致变异还是幼儿的大脑比较纯净,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是认真去记还是不用第二遍的,很多她觉得应该很难的地方也一点就透,脑袋好像更聪明了。这个认知让她一度兴奋的失眠,话说的好听要成为家人的骄傲,要是笨的要死,还不是白费。
秦一一找了个机会指着书上的英文说,“哥,好玩。”没办法,不能说的太多。
孟世宸看到宝贝手指的地方,发现是书后的英文版,轻声对秦一一道,“这个是英文,是外国人说的语言。”想了想道,“宝宝喜欢吗?”孟世宸想,宝贝非常聪明,她要是现在就能学习英文那是最好不过的了,本来他还想等过两年再说的。因为让宝宝学好英文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秦一一心想,我才不喜欢,但是又不得不喜欢。以前听说儿童两岁前是学习语言的最好时机,而英文对她来讲有点难度,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语言天赋,从现在开始培养很重要。就算不行,也算笨鸟先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