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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有定时施粥与穷人的惯例,江濡听到这个消息本是想向雷家夫妇道谢,却没想到当日雷月若也刚好在,两人又一次碰面。
到了晚间街市热闹,江濡领着几个手下下馆子吃饭算是犒劳他们白日里跟着自已一起为这两日大火烧死人的案子奔波,雷月若又在,不过不在饭馆儿里,而在饭馆儿外。
她沿着城中小河边走,手里拿着一盏花灯,陪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丫鬟玩儿。
一日能碰个两三次面,江濡每每瞧见雷月若都愣神,他即便有意想要掩饰,手下的人也都看出来了。
其中一名官兵道:“我说咱们大人与这雷家小姐还真是有缘啊,这才短短几日啊?至少碰了有十次面了吧?”
“云仙城说小也不小了,城西与城东的一生都未必能见一次面,咱们知府府上与雷家距离也不近,怎么偏偏日日照着三餐见面呢?”另一个官兵也打趣。
两人笑着朝江濡看过去道:“缘分妙不可言,大人,您这是要娶妻啊。”
“吃的还堵不住你们的嘴?”江濡朝两人都瞪了一眼,再看向饭馆儿外,道:“银子放这儿了,你们吃完了就回去吧。”
“大人您去吧,我们吃完了自己回去。”
“就是,娶妻大过天,我们可等着吃大人的喜酒啊。”
两人还在说玩笑话,江濡拿起桌上的筷子在他们俩头上敲了两下,放下筷子朝外走,居然不否认。
他是喜欢雷月若,从第一眼见到便觉得心跳难平,之后的每一次遇见都如书中般巧合。
有人说,一次两次巧合,三次四次便是缘分,他与雷月若不止三四次,就连十三、四次面都碰到了,应当算缘分不浅。
江濡一席白衣,走到了雷月若身后朝她所瞧的地方看过去。
平日里跟着雷月若的丫鬟正在河边与其他百姓家的姑娘一样放花灯,雷月若手中拿了一个,上头没写字。
云仙城中的热闹总有人带头,本不是什么节日,若路上摆摊的多了,河边玩儿花灯的多了,自然就成了如庙会一般热闹。
江濡整了整衣冠,轻声喊了句:“雷小姐。”
雷月若吓了一跳,回头看过去,瞧见两步之外的江濡,这人知礼,从不轻易与女子靠近,性子倒是如他平日里爱穿的衣服一般,白白净净,一丝污垢也没有。
“江大人。”雷月若颔首。
江濡轻轻笑了笑,问:“天色已经不早了,雷小姐怎么会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