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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