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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国女子普遍挚爱奢华富丽,即使寻常人家的女子出门会客,也都要头戴珠翠。
慕容越却很厌烦这种风俗,独树一帜地走简约路线,这就让很多贵妇们嗤之以鼻。
一辆颠簸的马车在一条宽敞的巷子里赫然停住。
车门的粗布帘子轻轻一掀,一只白嫩的如同莲藕一般的手,伸了出来。
手腕上,戴了一条银色的手链。
在这个银器大部分只应用于餐具的时代,这条慕容越二十几年没离身的手链,并不起眼。
慕容越探出头来。
一张小脸三分之二的容颜都被遮在这条紫色的丝巾之后,只露出一双眼梢上翘的狐狸眼。
头上朱钗未戴,脸上粉黛未施,活脱的一副穷酸样。
乍一看,让人以为这是哪家家道中落的破落千金小姐逃难而来。
却不知,此人乃是最近红的发紫的大明星——烟柳巷青楼头牌之一,魔狐霏雪。
慕容越一手扶着车门,一手提着裙摆,小心翼翼地下了马车。
站在地上,抬头打量了一下周围。
白歌说道:“薇心公主皓,爱吃醋的凤凰,精彩继续不断更。”
不禁愣了愣,回头便死死揪住车夫大叔的衣服袖子,毫不端庄优雅地摇了摇,失声叫道:
“大叔啊!你骗我啊,这是啥地方啊!”
宓瑟居。
看这高雅的名字,不应该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上流餐饮娱乐场所吗?
就算没那么高大上,至少也该是个富丽堂皇典雅华贵的私人会馆啊。
可,面前的这是个啥?
年轻的车夫一脸嫌弃地瞥了慕容越一眼,一把扯过自己被慕容越揪住不放的袖子。
板着一张脸,指了指身边掉了皮的朱漆大门门楣上的牌匾。
那布满了蜘蛛网和灰尘的深色牌匾,早已起皮脱落。
不过,依稀还能辨别出来三个字:
“宓瑟居”。
随后,车夫昂着头,鼻孔朝天地坐上马车,抬手一扬鞭子,人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