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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崇平日喜欢穿深色衣袍,他成熟过早,少年时期便比许多混迹官场几十年的官员心思更缜密,穿墨色衣袍便显得他成熟稳重。
其实祁崇正当盛年,人年轻有力,容颜俊美如雕塑,是京城罕有的美男子,也是皇室中最好看的男人。
这一身红色喜服便让他的俊美更盛,深邃眉眼简直能够把人吸进去一样。
明臻发上凤冠沉甸甸的,祁崇摘了下来,青丝如瀑布般垂下,香气扑鼻。
春宵一刻值千金。
红色的帐幔低垂,一直垂到了地面上,床上撒着花生、桂圆、莲子,祁崇稍微整理了一下,把明臻放了上去。
她的墨发铺散在了红枕上,粉面上涂着香粉,珍贵的胭脂香粉也扑在了身上,浓墨重彩的装饰,虽然本身就足够美,但大婚的日子,自然要浓郁一些。
浓香得掸不开才好。
祁崇只觉得明臻过美,连彼此的衣物都没有来得及褪下,便将她搂抱在了怀里。
唯一庆幸的大概是原本就与明臻有过关系,他的小宝贝已经愿意接受他,不然,洞房花烛夜整出昏厥或者痛晕来,最后让她受重伤有什么闪失,喜悦之事变成了需要操心的事情,会给两人永远的阴影。
而且,祁崇如今也算得上是有经验的男人。
先前他觉得挺没有面子,先前不太精通这件事情,将明臻欺负得死去活来,每一次都让她被泪水洗了面。
如今祁崇的自尊心再度找回,并且膨胀了起来。
因为明臻乖乖搂着他的脖子,咬着他的肩膀喊“夫君”,又乖又软,可怜巴巴的说阿臻是属于夫君的,让男人心都化了。
而且还夸夫君的胸腹肌肉居然是一块一块的。
可能算不上夸奖……明臻自己并没有夸奖的意思,她只是觉得好奇,所以多提了一嘴。
平生唯一见过的男人身体就是祁崇了,她和祁崇有很大的不同。
明臻都是软绵绵的,她就像鲜嫩的花骨朵,似乎一掐就会掐出水来,但是祁崇——祁崇就像是高山,像一把凶悍锋利的重兵器,不仅胸腹肌肉壁垒分明,手臂肌肉会微微鼓起,十分强悍,怎么捏都捏不出痕迹,必须要用牙齿用力咬才能咬出齿痕来。
而且身材比例完美,宽肩窄腰,一双修长有力的腿,在人群之中,祁崇永远是最挺拔高大的男子,惹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