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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巴勒斯坦,是亚洲杯之前最后一场热身赛,也是佩兰检验阵容和战术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高峥只是匆匆赶回来仓促应战的话,那热身的用处就很小了。
同时他们还认为上赛季为了俱乐部考虑,亚洲杯最后一轮小组赛他们就没有招高峥,结果中国队在客场1:3输给了伊拉克,还好那个时候中国队已经出线了。以此为例,足协认为他们也是充分尊重和考虑到了俱乐部利益的,只不过这次实在是事出有因。而且他们也表达了善意,如果马德里竞技俱乐部愿意放人,那么他们也承诺以后那种不是很紧咬的热身赛,他们会尊重俱乐部的意见,少招高峥回来踢。
足协觉得自己诚意很大,马德里竞技却并不这么想——上赛季他们没招中国队回去打亚洲杯预选赛之后一轮,受益的也不是他们,当时高峥还在桑普多利亚效力呢。
双方因为这事儿争执不下,也成为了国内现在最关注的话题。
在中国的舆论场中,对于这件事情也分裂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国家队需要,高峥就应该回来,俱乐部就应该放人。他们甚至认为高峥应该向俱乐部施压,主动表态愿意回国参赛的意愿,逼迫俱乐部放人。
但另外一派则认为一切要按照规矩来,既然二十一日和巴勒斯坦的比赛不是国际比赛日,那俱乐部就有权不放人。既然俱乐部已经答应放人了,足协就不应该得寸进尺地要求俱乐部再早放一周。这一派甚至还拿出了陈年旧事来为他们的说法背书——当年杨晨在法兰克福发挥的多好,结果就因为中国足协什么大大小小的友谊赛、热身赛都要征召他回国参赛,每次都来回奔波上万公里,疲惫不堪,导致杨晨身心俱疲不说。中国足协对球员的这种压榨也激怒了时任法兰克福主教练马加特,所以他将杨晨放到了替补席。就这样,杨晨挺好的发展势头被生生打断,后来的发展大家也都知道了。
还有人给大家科普,欧洲俱乐部拒绝放人回国参加比赛这事儿,在此之前也不是没发生过。2007年10月21日和28日,中国队有两场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资格赛的对手缅甸。
面对实力远不如自己的缅甸队,中国足协却如临大敌,一口气向四家欧洲俱乐部发出了球员征召令,希望将当时在欧洲效力的全部四位中国球员都叫回来参加比赛。他们分别是效力于曼联的董方卓、效力于查尔顿的郑志、效力于科特布斯的邵佳一,以及效力于维特斯的于海。
但因为这两场比赛并不是国际足联认可的比赛日,所以这四家俱乐部全都拒绝放人。当时国家队的核心郑志也面临着和高峥的差不多的情况,他所在的查尔顿在二十日和二十九日之间有四场联赛,所以查尔顿坚决不放人。
最终在缺少全部四位海归球员的情况下,中国队还是在主场7:0,客场4:0击败缅甸,杀入了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
引用这段历史资料的人试图向大家证明,中国足协胡乱征调旅欧球员不是孤例了。他们才不管比赛重要性和难度呢,只要他们觉得需要就可以挥舞着“为国争光”的旗号逼迫留洋球员回国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