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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喜欢这种东西。还是陪你去买买鞋子和休闲裤吧。”
“没关系啊……”
“走吧。再逛一会儿我们就去迪拜塔, 然后回去酒店整理行李去纽约了。”
温斯顿这样完全迁就亨特, 让亨特心里像是被温热的空气充满了, 忍不住得意洋洋。
这样子的话,我再嚣张一点应该也没有关系的,对吧?
他们一起在迪拜MALL里用了简单的午餐。
亨特吃到一半, 就对温斯顿说自己要去上洗手间。
但是他并没有去洗手间,而是以最快的速度跑进了江诗丹顿,找出了那块让温斯顿驻足的手表。
它的价格将近七万美金。
这并不是江诗丹顿最昂贵的表, 远远没到收藏级别, 但是它让难得为什么东西停留下来的温斯顿驻足了。
“就要它!快一点给我包起来!”亨特豪气地取出了信用卡,本来还有点担心会不会刷不出来, 但没想到顺利出单了!
这是亨特除了父母的那栋别墅之外,自己买下的最贵的东西了。
他有点点小忐忑, 万一温斯顿不喜欢怎么办?
或者嫌弃还不够贵怎么办?
管他呢!反正他已经买了,就算是摁着温斯顿的手也要给他戴上!
亨特又一路狂奔回到了他们吃饭的餐厅, 在餐厅门口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然后整了整自己凌乱的发丝,尽量神色平静地走回了他们的餐桌。
“怎么去了那么久?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温斯顿抬起头来看着他, 哪怕是他这种不怎么表露情感的人, 眼睛里的关心也很明显。
“你是不是怕我昨天晚上阿拉伯烤肉吃坏肚子了?”亨特问。
“我是怕那个疯狂的粉丝在你的烤肉里加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