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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刘信启对商业属于门外汉,只是提出了一些自己知道的、了解的管理规定,具体的法律制定还是需要卢仁和兴汉盟的大商人共同商议探讨,最终由刘信启自己审核后才能制定出来。
“商标管理是指兴汉盟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卢仁问出了自己的一个疑点:“这个商标我能理解,老字号嘛,但是这个有关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我感觉政务院目前的部门好像都有些不合适,是工部吗?”
“都不是,等这部法律出来了,我会抽调人手建立商部,专门管理兴汉盟内的商业。”刘信启回道。
卢仁点了点头,知道了刘信启的打算,他后面制定《商法》就有根有据了。
“您说的这个广告夸大和虚假的处罚,是不是有些过于严苛了?竟然还有死刑?”卢仁问道。
刘信启给的意见稿里,建议若是因为虚假广告致人死亡的,按照关联程度会对广告主判刑,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我觉得不严苛,特别是在入口的食物、药物、保健品等广告上,百姓的信息来源单一,很容易轻信广告,或者吃了直接致病,或者吃了耽搁了治病,都是罪过,必须得让广告主承担责任。”刘信启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