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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风景很好,空气不错,只是天色有些暗沉。
目的地是一座私家庄园,说不清占地面积有多大,因为林浔一眼没能看到头。
庄园的主人是认识的人。
那位给他看过腿的医生。
医生第一句话就是:“恢复得怎么样了?”
林浔道:“可以走了。”
医生:“走路的时候会疼吗?”
“不会。”林浔:“只有特殊角度的时候会疼一下。”
“恢复得很快了,”只听医生道,“但还是要注意一下,不要跑,不要跳,不能爬楼梯,也别跪,注意一下轻重。”
前三个还能理解,为什么会提到跪?
林浔的疑惑刚一生出来,就发现医生的目光看得并不是他,而是东君。
林浔:“。”
东君眼中看不出表情,淡淡道:“好。”
医生带他们往里走。
在来的路上,林浔已经从东君口中得知了此行的来意。
是医生新买了下这个私家庄园——免不了要邀请几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小聚。
所以说,东君和医生是不错的朋友——虽然林浔不知道传闻中社交关系极端简单的男神怎么会和医生有交情,但想想他们资产阶级的交友方式和自己并不相同,也就理解了。
东君在路上提起医生的时候,也介绍了这位医生的为人。
医生是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医生,接受了最顶尖的教育,然后回国,投身最繁忙的医院,立志要普度众生。
但他没能实现愿望,因为他非常敏感,而且共情能力非常强,以至于到了和病人共病的程度,病人头疼,他也会头疼,病人肝痛,他的肝就也隐隐作痛起来,所以他每天都不舒服——他不得不怀疑自己得了各种各样的疾病,不但没有成为行走的希波克拉底,反而成了行走的神经病。
在内科的时候,他怀疑自己长了寄生虫,去往神经科后,他开始认为自己脑袋里长了肿瘤,在皮肤科的日子里,身上每一个毛孔的改变都能引起他的警惕——更别提世界上还有很多医学根本没有攻克的疑难杂症,他活在无尽的怀疑中。
后来,这人终于消停了几年,因为他去了妇产科。
停止疑病后,他本可以实现自己从小的愿望,做一个优秀而高尚的医生——如果他没有结婚生子,继而开始疑自己的身边人的话。
最后,他被忍无可忍的爱人拎回家去,大家逼迫他回去继承家业,但他誓死不从,最后各退一步,他成为了高端私家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每月接诊的病人降到个位数,终于不再密集地焦虑了。
不再焦虑的医生挽着妻子的手,笑眯眯引他们在庭院里的聚会桌前坐下。
桌上已经有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林浔也眼熟。
辛普森博士,那个著名的神经生物研究所的负责人。
他是个清癯有礼的中年人,银色头发,有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很温润,像是看透了一切。
东君在给他介绍,除了辛普森博士以外,其它几位也都和研究所有关。
“很高兴认识你。”辛普森博士和林浔握手,中文的语气还有些生涩,和架构还没有彻底熟悉这门语言时的语调相似。
林浔:“我也很高兴能和您见面……我看过您的著作。”
辛普森博士笑:“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