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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狐狸和狗熊拼尽全力的奔跑着,狗熊背上还背着一颗颓尽皮肉,毛发不存的,人类的头骨盖。在阳世,他们的名字叫野狐和稻生,是季明德做土匪的时候,最忠心的狗腿子。
当初季明德死后,伏于宝如的坟头,半个月时间,叫野兽撕扯一空,唯剩一根大腿骨,在野狐和稻生赶到之后,掘坑埋葬在了宝如的坟堆旁。
四年时间,他们于四处搜集他的骨殖,直到昨天才于关山之中找到他的头骨,也不过一具白骨,可连最小的一丁点骨榍都要镶在一处,季明德那个人才算完整。
当他的头骨被安放在脖子上的那一刹那,尸水河逆流,日月星辰倒转,不过弹指刹那,也不过眨眼之间,站在寿衣铺前的宝如眨了眨眼,站在义德堂二楼的季明德义也眨了眨眼,时间倒流了六年,一切重新开始。
这天夜里,季明德做了个冗长的梦,梦里走完了一生。次日一早,是他的新婚大喜,两房妻子同时进门,他急匆匆洗了把脸,套上吉服,趁着黎明天色,上了大房的高头大马,去娶亲了。
……
为了不激怒季白,他先接的胡兰茵,转而才去接得赵宝如。
还是那点窄窄的小巷,污水横流,苍蝇嗡嗡叫着,狗屎成堆。这一回季明德穿着吉服,还抬着大房的花轿,袍衣衬着他一张脸格外的白净温和。
小心穿过那条脏脏的巷子,被野狗撕咬成块后,又用了五年时间才一点点拼凑起来的季明德格外从容,格外有耐心,到了上辈子碰过他额头的那扇窄门前时,早早弯了腰。
推门进屋,他轻脚躲着地上各类绊脚的杂物,给了小青苗一只用红布包着的,大大的银锭,而后便进了内室。
盖着红盖头的小姑娘,他一眼就认出她来。
单膝跪在她的脚边,季明德一手搂腿,一手揽背,轻轻抱起他的新娘,转身出门,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