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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午饭,方志远回学堂,胡氏则带着闺女去了前面铺子。胡记绸缎铺主要卖的是各色绫罗绸缎,然后因为胡氏从她外婆那里继承了一手刺绣的本事,所以又收揽了附近几户穷苦人家的闺女,开了个绣庄。两个铺子的收入不错,养活娘儿四个不成问题。
胡氏出身于小康之家,父亲是个秀才,由于自小跟着自家老子识字念书,后来又做了几年的官太太,还算是有些见识,单是看她对自家几个孩子的分工安排就可见端倪。
方采蘩前世念到了大二,所以她是十三岁的外壳二十岁的芯,在算账和对色彩搭配方面自然就是“天赋异禀”了。还加上性子沉稳善于揣摩顾客的心,理所当然地被胡氏安排主管绸缎庄这一边的买卖。
至于方采菱,则继承了胡氏自己在针黹女红方面的天赋,胡氏就带着她主抓绣庄那一摊子。
即便胡氏不愿意提起前夫方修文,但也不得不承认儿子方志远随了他,天生就是个读书种子。这不才发蒙不久,就得到学堂唐夫子的好几次赞扬了。
唐夫子好不容易发现一棵好苗子,激动得不得了,前些天甚至巴巴地跑到胡记绸缎铺告诫胡氏:一定要好生供养方志远,切不可因为家里缺钱啊买卖上需要帮手啊什么的,让方志远的科考之路半途而废。
唐夫子翘着山羊胡子道:“老朽教书大半辈子,虽然教出了好几个举人,可他们考了多年,始终中不了进士。令郎天资聪颖,比之前那几个中举的都强,老朽断言,此子将来定能高中进士。”
胡氏本来就一心供养儿子读书,有了唐夫子的这番话后决心更加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