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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日后就请多指教了。”潘岩拿了酒杯要敬众人,众人微顿,陆续拿起酒杯。

唯有花朗不拿,花续正要为他开解,沈来宝就道,“花二哥你染了风邪,就不要喝了。”

花铃闻声抬头看他,她二哥什么时候生病了。心中有疑,可他既然这么说,定是有缘故的,便没有当场问话。廖氏也忙说道,“对,朗儿你今晚吃菜也少吃些油腻的,少吃几口无妨。”

两人将路都给花朗铺好了,倒让花朗心头难受,他的任性,却要给旁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他勉力拿起酒杯,说道,“我以茶代酒吧。”

动作神情这么勉强,潘岩早就看出了门道,可是他并不说,也不在意,如果他什么都要跟不喜欢他的人计较,那这一席的人,都已成死尸了。

他以为最清楚自己身份的沈来宝会坐立不安,食之无味,谁想一看,他分明吃得最欢。自己吃得欢就算了,还给旁边的祖母夹菜,给一旁的花铃夹菜。他颇觉意外,这少年明显跟一般人不同。

沈来宝只有一个想法,组团把潘岩吃穷——虽然并不可能。

但绝不能让奸臣影响了心情,这点倒是能做到的。他做他的大奸臣,他吃他的三十道好菜。不得不说潘家厨子做的菜还挺好吃的,可惜这是潘家,要是是花家的话,他还能隔三差五去蹭饭的。

花朗勉强吃了几口,味同嚼蜡,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每吃的一口,都像是在吞别人的血肉,是潘岩搜刮的民脂民膏,是潘岩刀下的忠臣亡魂。

盘子和潘岩在两兄弟的席位之间,他的左手边就是花朗。瞅了几眼,都觉他慢如蜗牛,看得他都压抑了,“不舒服就回家去。”

花朗本就心情不悦,一听就说道,“舒服得很。”

盘子轻笑一声,在花朗看来十分轻蔑,甚至是挑衅。

世上有爱屋及乌一词,那必然也有恨屋及乌的事,他瞧潘岩不顺眼,连带他的外孙也觉得可恨。

旁边弥漫硝烟,连花铃都察觉到了,今天的二哥很不对劲。她知道盘子的外公就是潘岩后,也很诧异憎恶和害怕,害怕他伤害自己的家人。

听说潘岩不喜欢别人流露出不喜欢他的模样,所以花铃一整晚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她甚至还想让她二哥也收敛一下脾气,可千万不要被大奸臣盯上了!

沈来宝此时已经吃饱了,吃得慢条斯理,却吃得甚欢。在座的人都显得有些沉闷,唯有沈来宝面色最轻松。他已经想过了,非要死的话,那也是逃不过的,倒不如坦然面对。

花铃坐在他一旁总被夹菜,这会也吃饱了。茶水喝得多,有些内急,可这里人多,饭桌上说又不雅,瞧了一会便和母亲说弄脏了手,想去洗手。

沈来宝喜欢饭后小站,坐着难受,一听就离了凳子,“婶婶,我也要去洗手,我带小花去吧。”

廖氏轻轻点头,有人陪着,总比她自己在潘家走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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