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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钉案》是狄公案小说“第一系列”<a href="#jz_13_13" id="jzyy_13_13"><sup>(1)</sup></a>中的最末一本。1958年夏天,高罗佩先生担任荷兰驻黎巴嫩与叙利亚公使时,在贝鲁特写成第五部小说。当时黎巴嫩爆发了内战,形势混乱,荷兰公使馆正处于政府与叛军之间,虽然双方的火力都尽力避开使馆,但是仍会有枪弹飞入室内。高罗佩先生将妻子儿女送到了远处的山中,晚间独自一人坐在房中写作,外面枪声不断,并有火药味从窗外飘入,那种可怕的气氛也隐隐体现在这部小说中。<a href="#jz_14_14" id="jzyy_14_14"><sup>(2)</sup></a>荷兰作家扬威廉·范·德·魏特灵在传记《高罗佩:他的生活,他的著作》中,曾引用了一段高罗佩先生在贝鲁特写给友人的书信,现试译如下:“当阿拉伯人不断将爆破筒扔进我的花园时,我很难集中精力,感到颇为棘手。迄今为止,我已设法将它们全都扔了回去。”<a href="#jz_15_15" id="jzyy_15_15"><sup>(3)</sup></a>其中所述的当是这段经历。
1959年,本书的荷文版由荷兰范胡维出版社(W. van Hoeve Ltd.)出版,书名为<i>Nagels in Ning-tsjo</i>,应为《宁州钉》。1961年,英文版由英国迈克尔·约瑟夫出版社(Michael Joseph Ltd.)出版,书名为<i>The Chinese Nail Murders</i>。
关于英文本中的地名北州(Pei-chow)为何会成为荷文本中的宁州(Ning-tsjo),译者在此有一推测:西晋泰始六年(270年),分益州的建宁、云南、兴古和交州的永昌四郡改设宁州,统括如今的云南。西魏废帝三年(554年),改豳州为宁州。到了北周时期,因西魏已设宁州于彭原(今甘肃境内),为区别南中宁州,则将彭原的宁州改称为北宁州,南中宁州改称为南宁州。历史上的狄仁杰,曾在686年被外放为宁州刺史,即如今的甘肃宁县。因此,与本书相关的北州与宁州,应是来自地处北方的北宁州。
本书中的Tartar一词,音译为“鞑靼”,泛指出现在欧亚大草原与沙漠中的古代游牧民族,包括蒙古人和突厥人。在狄公生活的年代,唐军在北方曾与突厥多次作战,故此译作“突厥”。
本书前言中提到林语堂的历史小说《武则天传》,其开篇章以邠王李守礼<a href="#jz_16_16" id="jzyy_16_16"><sup>(4)</sup></a>的口吻,自述了全书的缘起,其笔调与手法,或许对高罗佩先生创作《铜钟案》《迷宫案》的楔子不无启发,尤其是最末一段,现录如下:“现在我清闲无事,写下那些往事的回忆,正好使得我有事情做,这桩工作既是值得做的事,我又觉得胜任愉快。我相信对我一定很有益处。我当然不敢希望写出来一部像先父编的详赡渊博的《后汉书注》那样,要藏之名山,传诸后人,我只盼望据实写出来我当年知晓的那些人的秘史和那些值得记忆的故事,尤其是我们皇家的情形。关于我自己的话,就此为止。”<a href="#jz_17_17" id="jzyy_17_17"><sup>(5)</sup></a>
本书中有不少关于药铺与药物的描述,在此说明一点,高罗佩先生始终对医学非常感兴趣,对于疾病和药物也做了大量的研究,总是随身携带着《荷兰医学手册》。其幼子托马斯后来当了医生,并且得到过这样的印象,即如果父亲可以重新安排自己生活的话,他也想当医生。<a href="#jz_18_18" id="jzyy_18_18"><sup>(6)</sup></a>
至于书中的“药坡”一名,原文为Madicine Hill,猜测或是来自清代文人周二学。此人著有《赏延素心录》,这是一部关于书画装潢的专著,高罗佩先生在另一部著作《书画鉴赏汇编》中曾对此书作过详细译介,现试译如下:“周二学是一位活跃于清代雍正时期的书画收藏家,生平颇为不详,似是终生居于杭州,字药坡,号晚菘居士。在清代的多种人物传记书籍中,其名均不见录入,笔者曾在杭州及其周边地区的史志中搜寻过,亦是一无所获。以上记载来自周二学本人的著作与他人为其著作所写的序言。”
本书第十七回中,当洪亮不幸身亡后,狄公在写给夫人的书信里提到“凡有十分亲近之人离世,你我非但痛失其人,且自身心内亦有一处与之俱丧矣”。其出处似是英国十七世纪玄学派诗人约翰·但恩(1573—1631)的代表作《丧钟为谁而鸣》。全诗如下:
没有谁能像一座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