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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日积月累之下,功效都是显著的,若是一开始就让他们在纸上习字,他们定会觉得浪费,而无法做到尽全力。
可并不是,宁博容让他们在黑板上写,水迹足以让他们看清自己写出的字是个什么模样。
然后,他们每个人的小黑板乃是双面刷漆的黑板,背面便是陆质用浅黄色颜料临的帖,字迹遇水不化,需用特殊方式去洗擦,他们可日日沾水犹如临帖一般写那陆质为他们写好的字,先是在其上临字,后是在反面学写,临的是唐时颜真卿的《自书告身》,楷体端庄朴厚,乃是十分适合初学者临帖的字体。
是以此时,胡中和的字已然有棱有角,端正清秀,且力透纸背,不说多有灵气,却已然比万里书院中习字三四年的学子还要出色了。
宁盛瞧向一双眼睛笑成弯月牙的宁博容,不禁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又往前走,下一个却是那个叫*的瘦小男孩儿,只是过了这大半年,他抽条儿一样长高了不少,身体也不再瘦弱,一张面容就愈加秀气起来。
他正写字,便是宁盛走到了他的身边,他也不曾发现。
他们临的都是一样的帖,但是,每个人的字都会有自己的风格,哪怕初时临帖临的是一样,回头写出来的字,却并不会相同。
例如胡中和的字便是棱角分明,每一个字都方方正正端庄极了,*的字却要瘦长一些,比胡中和的更要稍稍柔和,力道却并不差,一个个写下去秀美中不乏风骨,可见也是花了大力气去练的。
宁博容知道,一个人练毛笔字,如果一天练半个小时,练上个七八年,字就肯定不会太糟糕,这些孩子们只练了七八个月,可是,他们每天要练四五个小时,花的功夫与心血根本不可比较,他们的练字,就是真真正正全身心地投入,练到手腕都能肿起来——
哪里能一样呵。
所以宁盛现在十分震惊,宁博容却一点都不惊讶。
慢慢的,这些孩子们就好似是洗净了泥污,渐渐的透出令人惊艳的风华来。
这是他们应得的。
是他们每一天每一刻从未有过懈怠的努力——
应得的。
他们已经变得和七八个月前完全不一样,发现这一点的,却只有宁博容、陆质他们寥寥几个人,连他们自己甚至都不曾察觉。
宁博容得意地笑着,闻着风里隐隐飘来的花香,心旷神怡。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有点事晚了半小时……
谢谢洛可可的火箭炮和地雷,爱你哟亲,么么哒,╭(╯3╰)╮
谢谢弦歌知雅的两个地雷,爱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