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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猛地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了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伸长脖子急切地催促他拿过来。张思远拍落我的手,抽出那个黑色皮面的,半个巴掌大的小记事本。皮面的磨损有些严重,边角破损泛黄,整个本子摸起来很软易折叠,应该是被使用太久的缘故。
他瞥一眼皮面上干涸的血迹,匆匆翻开。这个男人的字写的很丑,字体歪斜还带点连笔,我俩只能眯起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指着它们辨认。这是个日记本,每一页都记着生活琐事和自己的感悟。但最给我造成困扰的是,这家伙竟然不写日期,日记中也没什么和时代相关的东西,我根本无法得知他到底是那个年代的人。
我俩头挨头地挤在一起,一页一页粗略翻了好久,得知了一些这个人的基本信息。他大概二十多岁,生活有些窘迫,在工地上干活,尚未结婚。他的人际交往十分少,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只有一个社会上认识的,跟他差不多大的张姓男人偶尔会叫他去家里吃饭,他很喜欢那人家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
张思远有点儿不耐烦,胡乱往后翻了几页,叹道:“怎么都是这种流水账,这家伙不会直到要死的时候还再写这种无意义的话吧?”
我直接翻到最后几页,粗略扫了几眼,沉声道:“不,是咱们看的页数不对。你听我给你读他这一篇的内容:我觉得老张一定不会骗我的。他说这深山老林里有宝贝,我觉得这一趟我肯定不会空手而归。这大林子里要没点什么才不正常呢。只要有了钱,那她一定会回心转意,我可以给她买房子,买车……哦,对了,等有钱后我一定要好好谢谢老张,怎么谢呢?要不请他家的小家伙去北京玩一圈,吃几顿什么啃得鸡?”
他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毛道:“这家伙的命运也真够惨的,又没女人又没钱,还把命丢在了这里。但说起肯德基,倒是勾起了我的回忆,你还记不记得它是什么时候入驻中国的?”
我摇头:“早忘了,也许是在我四五岁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读着这个人写的日记我总觉得有些熟悉的感觉,好像我小时候总有一个这样的人来家里吃饭,而我还挺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