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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娃到家之后,家人们都围了,不停地问他上午在学堂里学了什么。
至于今天上午做了什么,凌云自然是知,且为了让他们继续支持他读书的机会,定要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智慧。
他缓了缓,随后清脆的声音说道:“先生先是帮我们正衣冠,拜了孔夫子,而后就是朱砂开天眼,最后是开笔教会了我们写了第一个字。”
“人字”
说着,凌云蹲下身子,把地上的你弄干净,拿来一根木棍,便写了起来。
果然当他写出人字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变得不一样了,眼里充满了希冀,同时脸上都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梁氏开怀大笑,口中不停称赞道:“哎呀,果真是上学了,才半日功夫,就识得一个字了,我的乖孙儿当真天生就是读书命,说不得还是个文曲星哩。”
“儿啊,果然没有让娘失望,才一上午就就学会了写字。”
杨氏此时一脸高兴,知道自家儿子有读书的潜质,内心充满了期许。
“刚进学,莫要骄溢,还需勤加用功,将来若是能再进一步,我们亦有光。”
凌大山虽然喜悦,但还是止住了内心的雀跃,一脸严肃模样管教他。
“爹说的对,切莫沾沾自喜。”
一旁的凌大仁虽然也忍不住附和,但脸上洋溢着笑容抵挡不住内心的窃喜。
凌云连忙点头称是。
用过晌午饭后,坐了一会的凌云就要去学堂了。原本说好要一个人去的,毕竟他是个老小孩,不论什么时候都喜欢一个人。
实在是不喜欢让人陪着,显得浑身不自在。
到底最后扭过了长辈,却没扭过大娃,实在是拒绝不来大娃满脸委屈的表情,弄得他欲哭无泪,只好同意了。
后者见他同意,雀跃地跳了起来,他暗叹,女人果然是擅长伪装,上一秒要死要活,下一秒蹦蹦跳跳。
哎,谁让他耳根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