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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杨氏方见他脱光衣服,一把撸起袖子便朝他走来了过。
凌云像见了鬼一样,连忙捂着身子往后缩,忐忑不安道:“娘,孩儿自己来!”
杨氏: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杨氏漫不经心地看着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将他给捉了过来。
拿起桶旁边的巾,一言不合就往他身上搓,轻言浅笑道:“你自己洗不干净,娘给你搓,搓得又白又净的。”
“娘,孩儿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洗。”
凌云死死捂着身体,心惊肉跳的哀嚎,一遍遍强调要自己洗。
他身体虽然才五岁,但五岁也不小了,况且他成年人的灵魂。我的天,凌云欲哭无泪,尴尬得抠出三室一厅。
但不管如何东躲西藏,如何不愿意,到最后还是挣不脱杨氏的魔掌,以至于他整个人都麻木了,还是被她搓了个遍。
杨氏可不敢让他着凉,挫完就让大娃用大巾子给他裹起来,抱屋里头去。
虽说洗澡过程既痛苦又尴尬,使人啼笑皆非,恨不能捂住眼睛。
但洗完澡后神清气爽,精气神十足,整个人飘飘然,无比轻松。
冲完澡,恰巧他爹带着杨氏要去镇上采购。凌云想都没想,屁颠的就要跟着去,杨氏一贯是宠孩子的,便把他带上了。
镇上离他家大约二十里路,走路至少需要一个时辰多一点,倘若走运能遇到去县城的牛车,时间能减少一半。
因为路程遥远,又没有遇上车,凌云走累就让他爹背会,这样走走背背,就来到了镇上。
凌云向来少出门,本来对集市有点向往,毕竟还未见过,满是好奇。只是到了镇里一看,发现镇上集市跟他想象中有些不一祥。
原来平时大家说的“到镇上去买东西”,一般都是几个村里最大最富有的村庄每搁五天,大家都去那里赶集。
时间久了,越来越多的人把家里屯的东西,带到哪里去买卖,久而久之,也就成了集市。
慢慢的开始有人在开店卖东西,开饭馆吃饭,开茶馆喝茶,最后这个村庄的人越来越多,美名其曰也就被村民称之为“镇”了。
其实主要的还是人流量,人多了,自然而然需求就多,有需求就有消费。
再结合当地的经济繁荣程度,以及村民们喜欢聚集在这,顺其自然的也就成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