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咖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海边摊位的事情委托给王叔处理,随后,罗冲乘公交车,又去了本市的电子市场。
来这里的目的是:购买电击棒!
电击棒这种东西,虽然也属于违禁品,但在电子市场基本已是半公开销售的物品,全都是明目张胆的摆在柜台里呢。
只不过,威力稍小一些的大都是手电筒之造型,威力大的,才需要藏在橱子里。
价格真是便宜啊,塑料壳的‘手电筒’,瞬间放电时的电压可达到几万伏,要价才九十元;金属壳价格稍贵些,一百多,瞬间放电时可达到几十万伏。
若是达到百万伏,只需一下就能把一个彪形大汉放倒在地,甚至有可能造成心脏停顿,脑干神经麻痹引发呼吸停顿等生命危险,碰到那些身体本就虚弱的人,比如心脏病什么的,一下搞死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这东西对于守法公民来说,肯定不应该无缘无故使用它,但有的时候,经常下夜班走夜路的女士们若在包包里准备一个倒也可以,伤害歹徒总好过被歹徒伤害不是吗。
当然了,若是胆量不足,自己掏出来的时候,手一哆嗦掉落在地,又被歹徒抢了去,后果那可就……
这种事不能以是非对错来评价,因人而异吧。反正,菜刀是用来切菜的,但同样还能砍人呢。
美国不禁抢,越是正正经经的好人越容易买到各种枪械,那可比电击棒厉害多了,也没见人家水深火热民不聊生。
所以说,制造罪恶的不是某种工具,而是人心。
罗冲花了一千多,买了三个质量最好,功率最大的电击棒,也就是一下能把壮汉放倒的那种。
下一步,就该去寻找下手目标了,但必须先把目标制服,让他失去抵抗能力,才能抓进恶魔左眼的噬魂空间。
暂时来说,罗冲没有渠道买到威力更大的武器,那就只能是电击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