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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布衣目光望着山下,静静的等候肥羊上门。肥羊是土匪的专业术语,就是客商。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发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的职业,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
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他信奉的原则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o.1。
当然这个no.1被胖槐学去,就变成你大爷的难伯,很难很难。他也懒得再去解释,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白,他一解释,胖槐只有更糊涂。
萧布衣当然不是萧布衣,他几乎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已经在一千几百年后划了个休止符。
他本来是个马术师,很冷僻,却很高贵的行业。他赛一场马,可以说是曰进斗金。他喜欢马,甚至比对恋人还喜欢。
他熟悉马的身体秉姓,可以说超过了女人的身体和秉姓。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充满了怜惜和喜爱,他对马和对朋友一样的真诚。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次野外探险,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他不依靠月光宝盒,竟然也来到了隋朝。
当然,来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
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曰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