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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兵低头瞅着地面,思量许久,沉吟道,“你先去找点肉来,兴许能将孟婆汤好好装着便了行吧。”
马面捣蒜一般的点头,“正是正是……”
我失魂落魄的走了。
自此,我也不再寄托希望于跳一跳轮回台后,便能迎接一个稍带温度的人间暖阳这等的奢侈之事。
茉茉后来宽慰我,道若我不能顺利的入轮回,万万年的要在这冥界待下去,她也是愿意养我的。
我很是动心,并厚起脸皮给她养着了。
茉茉是个温柔的女子,虽然表情有限,照顾人却很细致,更练得一身绝妙的灵术。
大多的鬼魅,譬如我,都忌惮在冥河周遭徘徊,只因那河水之中聚集痴怨鬼魂,倘若一个不慎被拖进冥河,就没可能爬上来了。但茉茉似乎从不忌惮,反倒若无其事的在冥河中洗衣打水,拭脸净手。丝毫不晓,其在岸边低眉舀水的优雅身姿印在吾等的眼中,何其的英勇剽悍。故而说,能有她罩着,绝然是我的福分。
在冥界的三年,我亲眼见着因茉茉平日的庇护,无所依附的游魂们在冥河下游的小荒地中渐渐聚集,久而久之,便在这落地生根,建了个小村庄。
我乐得给茉茉当个小白脸,混在她身边有吃有住,偶尔再顺应她的爱好陪她冥河边散散步,日子这般的过下来,的确颇为闲适。只是散漫得狠了,显得无趣。
人大多如此,安逸的时候嫌自个太闲,空虚无聊得很,巴不得捣腾出来些事做。待得真正摊上什么事的时候,却又开始打心眼里的向往闲暇时的悠然。
三年闲暇的度下来,我甚至暗自以为往后的永生也会如此百无聊赖的过下去了,殊不知平和它,其实是个极其易碎的东西。无心维持,便能在瞬间碎得尽然。
那日茉茉按着惯例邀我一齐在冥河边上走,她沿着河岸,我则小心的走在里侧。
我见气氛铺垫得不错,正告诉她隔壁那悬着半边脑袋的骷髅对她似乎有点意思,偏偏腼腆自卑,只得托我过来给她捎带个信,问问她乐不乐意。
茉茉听完这话,脚下突然就顿了。我心中缓缓一亮,以为有戏,没想到她抬手遥遥一指,干冷着无甚表情的脸道,“公子,你看那!”
她指的地方是冥河与夕阳的交织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