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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这么个知青办的干事倒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有了王建华这个知青办干事的带路,白玲很快找到了孙红英的住处。
隔着老远就听到一群年轻人的笑声,走到近前果然是热闹非凡。
这周围都是刚建成的新房子,大门敞着饭菜的香气迎面飘出来,弥散在空气中,房门前摆了一张桌子,一对新人站在门口迎客。
进进出出的宾客不少,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这年月不流行白婚纱,结婚就得穿红,也就是新嫁娘才能穿那么红。
孙红英穿着一件崭新的袄子,一头乌黑的长发精心编成两条长辫子,脸上洗得干干净净,端端站在那里倒是也颇为俏丽。
旁边的年轻人比她稍微高些,皮肤晒成古铜色,笑得牙不见眼,穿一套灰绿色的军装,身板瞧着颇为挺拔。
两个人站在一起,倒也算得上登对。
只是远远看着新娘脸上没点笑意,怎么看都好像不太高兴。
新郎左右看了看周围的宾客,轻轻伸手想去握孙红英的手。
孙红英甩开新郎的手,她不悦的皱起眉头,“别碰我。”
新郎脸上挂着笑容,眼里却有了些微不耐,小声说道:“红英。今天是咱们的婚礼,你别闹了。”
“我怎么就闹了?”孙红英愤愤的瞪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你凭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去请那个文雅来?”
“你们都是同一批来的知青,人家文雅在宣传队干的挺好的,上一次见到她还主动跟我打招呼问你呢。人家说是你的好朋友,我才请的。”
孙红英,“好朋友?哪个好朋友会在别人婚礼上穿一件大红毛衣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新娘呢,她这不是诚心给我找不痛快吗?我可没有这种好朋友。”
“人家毛衣又不是穿在外面的,外面不是一件灰色外套吗?里面的毛衣可能都没注意,而且这毛衣都是早都织好的,又不是故意赶出来一件红毛衣。一个小疏忽。你就不能大度一点,闹什么?”
孙红英撇了一下嘴。
她本来在知青点住着的时候就看文雅不顺眼,结婚都不想请她。没想到她自己来了。
文雅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长得漂亮,一件灰袄子还要加个腰带,厚袄子本来不显腰身,但让那个腰带一勒,一把小腰走在人群里别提多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