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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她已经忘了他的样貌,但却还清晰地记得他拍着篮球过来,把球砸到起哄的人群中,嚷着,你们才土呢,这叫复古!
她偷摸喜欢上谁的瞬间,总是这样的。
即便对方只是随手解围,可她越会被这样的轻描淡写吸引。
后来,她撞见过他和真正喜欢的女孩子在小卖部,他非常紧张地请她吃糖,才没有替她解围时的那样游刃有余。而他喜欢的女孩穿着会摆在橱窗前的荷叶裙,套着鹅黄色的针织衫,真的很漂亮。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穿过那件酒红色的老气毛衣,把它塞到衣柜最里面。
阿嬷大概是看出来她的嫌弃,也没有再张罗着要给她织毛衣。只是某天早晨去上学时,阿嬷送她出来,顺手在她的校服兜里塞了厚厚一沓钱。
她摸了摸她的脑袋,操着土话说:“小楼,去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
后来她才知道,那笔钱虽然不多,但却是阿嬷织了很多条围巾,趁她上学时去街头摆摊挣到手的。
从前哪有二维码,要不断地取钱找零。阿嬷为了方便戴着露指头的手套,那一个冬天,她的手指头全是冻疮。
而娄语就是靠着那些冻疮后知后觉发现的。
好在那笔钱她没舍得花,干脆用它给阿嬷买了双更保暖的毛线手套,阿嬷收到后嘴上一直说着嫌弃,干嘛浪费给自己买这种东西,她自己都能织呢。但一到冬天,她就会宝贝地拿出来戴在手上。至于她,也重新把那件酒红色的毛衣从衣柜里取出来,穿着它和校服交替着上学。
那就是她黯淡青春的全部了。
没有跌宕的初恋故事,就像一笔粗糙的流水账日记,在结尾处她竭力为自己制造了点情节——拍毕业照那天,她偷偷将位置移得和那个男孩很接近。
因此《昨日之诗》杀青这天拍大合影时,对于表达喜欢这一经验算是匮乏的她如法炮制,偷偷将位置换到了闻雪时身边。
闻雪时很高,被排到了最后一排的边边,而要在他旁边,以她的身高就会前头的人挡住。
她哪管得了这些,一味地就想站到他旁边去。
结果合影出来,闻雪时立刻笑话她:“往哪儿站呢?连脑袋都看不见了。”
她心满意足地偷笑:“没关系啊。”
笨拙的她还没意识到,为什么他会在第一时间察觉到她被挡住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