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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渔家女救了他,又对他悉心照料。沈长鹭面容俊朗,气度不凡,渔家女很快就爱上了他。
那渔家女就是李艳芬。
救命之恩非同小可,恢复了之后,沈长鹭允诺答应她一个条件。
黄金万两,功名利禄,只要沈长鹭能做到都行
她都没选,但也可以说都选了。
她让沈长鹭娶她回家。
那位表小姐是李艳芬的侄女,自幼失怙失恃,六岁就被她接进了将军府。
三年前,这人偷了她一个玉簪,被发现之后直接把簪子摔在了地上,碎了。
玉簪是沈至欢母亲的遗物,她从前并不屑于去仗着身份欺凌别人显摆自己,先前几回她偷她东西,划烂她衣裳,惺惺作态的暗讽她骄纵,沈至欢都不在意,全当笑话一般看她,但谁知这人后来越发得寸进尺。
沈至欢见她那幅嘴脸就厌恶,便去宫里找了她的长姐沈长宁,沈长宁听说以后就不顾李艳芬的反对,打发她去了河东的分家。
不想才三年,这人就回来了。
她长姐去世才不到七个月,算着日子,想必是她姐姐才去世,李艳芬就迫不及待派人接人了。
如今侯府嫡系仅剩沈至欢一人,长姐难产去世,父兄守在西北,沈至欢虽厌恶李艳芬,却还没到真正撕破脸的地步,她们闹的越凶,外面那些人便越乐的看笑话。依着李艳芬的性子,她那样宝贝这个侄女,若是不去,还指不定会闹成什么样。
到晚上虽没了那仿佛要给人晒化的太阳,但空气闷热,感觉总是黏腻腻的让人心里烦躁的慌。
沁兰在她耳边继续道:“自从三少爷走了以后,李氏越来越过分了,上回她在城西的缕坊做了套头面,整整花了四百两银子,侯爷一年的俸禄都没那么多,那些商铺她时常也不打理,花起钱来可是一点也不含糊。“
李艳芬这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沈至欢冷着脸没应声,也不知是听了还是没听。
路过东厨时,里头传来施工的声音。
沈至欢遥遥看了一眼,里面多数都是男人,一个个大汗淋漓的,有的还光着膀子,她面色有些不太好看,嫌恶的蹙起眉。
里头的管事一看见沈至欢停住脚步,忙迎了上来问:“小姐可有什么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