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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只是有点脏了, 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一下就好, 妈妈却直接扔掉。
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的人, 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
乔麦不知道当妈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的情感需求, 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 导致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疏远。
同样的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了,注意到当年的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 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的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 也填补了她心脏上敞着漏风的那个大洞——瞧, 真正喜欢她的人,是会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
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
看见他会脸红心跳, 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
他对她这么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
乔麦上一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么。
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的小件。
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的,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
此时已晚上十一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
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一本外文书,腕骨上的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
乔麦视线越过他,看一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的牌子。
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的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像这样的表。
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这么贵的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
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一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