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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婆婆就志高气昂的说了,首付必须一家一半,否则免谈。毕竟是小两口的婚房,而且城里的房价又贵,总不能让男方一家负担。李颖觉得这话有道理,而且她本来就没准备占便宜,所以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出于对张建华的信任,所以,钱是由李颖的父亲,直接汇到张建华卡上的。
可惜,钱到账了之后,李颖连看都没看到,房子就已经买好了。
本来,婆婆说是去帮忙参详一下楼盘的,看看在哪里买房比较合适。可是,李颖没有想到的是,在婆婆的撺掇之下,张建华竟然当天就交了款,直接签了购房合同,而且,合同上写的还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婆婆后来跟她解释,说购房合同上写谁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将来办房产证的时候,写上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可惜,等到可以办房产证的时侯,又是在婆婆撺掇下,张建华背着她和婆婆一起去的。因为购房合同是在领证之前办的,所以,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张建华一个人的名字。
先斩后奏,李颖就算知道了也没用,所以也只能忍了下来。
后来,李颖和张建华提过两次,要在房产证上添上自己的名字。可惜,那个时侯的婚姻法还没改,如果要添上她的名字,就要交上价格不菲的手续费。张建华借口说舍不得昂贵的手续费,而且两人当时的感情也很好,根本就没有想过将来会离婚,所以,此事就一直搁置了下来。
其实,早在决定离婚的时侯,李颖就已经想到了,房子的分割一定会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而且,她早就已经料到了,婆婆一定会打这个房子的主意。不过,因为祥祥的病情有所好转,所以,她一开始的打算是直接放弃这个房子!
只要祥祥能好起来,她只当自己是破财消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