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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也没墨迹,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辆小货车,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他的东西不是很多,除了两个行李箱的衣服,还有书籍电脑,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当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张大床。
这张床可是当年在马凌的强烈要求下,去家具店买的新床,加上床垫可是一共花了两千多刀,虽然很贵,但是这张床绝对物有所值,睡起来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这张床。
这些东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会叫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帮忙了,可是现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一个人应付起来很是轻松,就算是那张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个人很轻松的就搬上了货车。
一个小时之后,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来还想过来帮忙,金沐晨没让,看到金沐晨一个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到了楼上。
方伯笑哈哈的来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这一个月的搬运工,总算没白干,到时把身体给练出来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的二头肌:“那是当然。”
晚上方伯要做饭庆祝一下,不过金沐晨没让,拉着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顿,毕竟两个大老爷们,就算做的再好,饭菜也就那样。
从饭店出来,方伯接了个电话,一个老友约他过去打牌,而金沐晨则是吃的有点撑,打算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缅街上,一派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的景象,整整一条街的两边都闪烁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
街边人流如织,来来往往的几乎全都是亚裔的面孔,时不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黄色面孔的店家张口闭口那蹩脚的英文,还有那些霓虹闪烁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会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内的某个城市呢。
难怪人家说,法拉盛现在是纽约除了曼哈顿之外,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人气都旺的地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