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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盗贼的同伙就是藏在两侧围墙上的,此时借助落地瞬间砍出的一刀不但势大力沉而且速度奇快,同时也很难中途变招。于是当发现自己同伴竟然被隋宇拉过来当盾牌的时候,那两个身穿绳铠脸上带疤的男子已经来不及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刀刃砍在自己同伙的身体上
噗血光飞溅盗贼不愧是皮薄血少的职业,中刀的瞬间就一命呜呼,而隋宇也没有给这两个刚砍了自己同伙的家伙哀悼死者的机会,直接拔出腰间的噬魂,一剑就送这两个家伙上路,估计那个盗贼男在黄泉路上是不会孤独了。
不过,隋宇还没有打算就这样放过那个盗贼男的灵魂。因为这家伙之前的口气似乎显得对玩家有一定了解,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宗旨,隋宇利用死灵魔法读取了这个盗贼男的灵魂记忆。
伴随着一大堆记忆碎片被隋宇吸收,隋宇原地站了半天开始消化这名盗贼的一生记忆,结果大失所望。
感情这个盗贼和他两个同伙平时就是以坑蒙拐骗混口饭吃,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玩家。至于之前那个盗贼给隋宇一种成竹在胸之感,不过是这帮家伙在屡次行骗中积累的经验纯粹是秀演技罢了。
而这次他们之所以盯上隋宇,不止是因为黑发黑瞳在这个世界太拉仇恨,同时也是因为隋宇的穿着让他们误会隋宇非常有钱(虽然隋宇身上的金币有百来枚,但是那都是《混沌世界》里的金币,这个世界的钱币,隋宇现在只有六枚+——因为他早上吃早饭又用掉了两枚)。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里不湿鞋,这些依靠坑蒙拐骗谋财害命的家伙本来看隋宇瘦瘦弱弱的还以为是软柿子,结果一下子撞上了超级大铁板,这下好,不止是湿鞋了,连人都搭进去了……
还好,虽然吸收记忆碎片让隋宇感觉精神充满恍惚,但是也有好处。那就是通过吸收这个盗贼的记忆,隋宇竟然掌握了这个世界的大部分文字,感情这个盗贼曾经还是一个破落贵族,因此从小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似乎也因此他才想到坑蒙拐骗这种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活法——文化人干起坏事来,那是比文盲厉害多了
根据记忆隋宇找到了这三个家伙的钱袋,发现里面有不少银币,不用说,这三个家伙没少干坏事,不过现在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全部家当自然就成了隋宇的战利品(这三个家伙彼此都不怎么信任,所以全部家当他们大都随身携带,这下直接被隋宇一锅端了)。
有了这差不多近百枚银币,起码隋宇在这小镇大吃大喝呆个十多天是没有问题的(主要是隋宇太能吃,所以每天在吃上消耗的钱比较多),不过此时隋宇却没有心思思考这些。
“该死如果找不到玩家,那么我恐怕再过一两天就要over了,可恶啊我可不想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