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漫步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2%看起来不多,但也不能说少,像是片子拍完了,东京放送TEB自己播,那当然不给钱,但卖给同网的地方电视台或是海外电视台可是收钱的,一般一集5~10万円,这里面就有千原凛人的2%——算五万一集,每播一集,他就会有一千円的收入,一季播完就是一万两千円,那三四十个地方电视台都播一圈,就是四五十万円的收入。
要是首播收视率特别好,卖二十万、三十万円一集也正常,那时这2%的版权收益还要翻好几倍。
当然,电视剧也就热乎当季,以后播放的次数就会大幅减少,但仍然是个细水长流的收入——这个受版权法保护的,长达二十五年。
此外,还可以出光碟、录像带,无论是出租还是出售,赚到的版权钱里面都有他的2%,时间久了也是很不错,算是聚沙成塔。
甚至要是彻底火了,出各种周边,凡是涉及到版权的,还是有他的2%,只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粗粗看了一圈,千原凛人感觉比较满意。他现在毫无名气,做为新人能拿这种合约就不错了,估计是赶上新增卫星频道,编剧数量也不足,他又看起来有点水平,编成委员会便在村上伊织力荐下让他这个外来户试一试。
至于独占版权,那别做梦了,电视台不投钱不给播放渠道,再好的剧本都是废纸,一文不值。
但这合约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这合约不是和东京放送TEB签的,而是和一个叫做“江之丸”的制作公司签的,也就是他被“江之丸制作公司”临时雇佣,然后派遣到东京放送TEB本部,从事《世界奇妙物语》的主创编剧工作。
其实就是临时工吧,绕了一圈还是没绕开制作公司……
但也行吧,刚开始不能要求太高,千原凛人看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大问题,刚准备要签字,旁边村上伊织已经问道:“这是制式合约,有什么问题吗,千原桑?”
她这是注意到千原凛人在看“江之丸”的名字,提醒他一下临时合约都是这样的,并不是在针对他一个人,而且这已经是她能给千原凛人争取到的最好条件了——东京放送TEB做为大电视台,不怕出纠纷打官司,毕竟合作律师事务所和法务部的人不是白吃饭的,但能不让名字上法庭还是不上法庭的好,这些算是惯例了,临时合约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