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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是,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只有不足百分之十的人能够延寿。
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的人,在活到二百四十岁左右,也就是自然寿命的极限时,就得自然死亡。当时,很多人甚至是被宇宙人类政府强制结束了生命,因为这些人做出的贡献不配拥有延长生命的权利。要知道,在进入宇宙文明阶段之后,人类就废除了死刑,即便是最重的罪名,也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永久监禁。宇宙人类政府强制结束公民生命,等于是恢复了死刑。最重要的是,衡量标准不是公民是否做出了破坏力巨大的行为,而是公民有没有做出巨大的贡献。
事实上,也正是这项法律,控制了人类的人口总量。
要知道,如果没有这项法律,那么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两千年后,人类人口总量不是三十万亿,而是大约二百四十万亿。
这是个什么概念?
要知道,就算在第一次宇宙战争之前,人类文明拥有的资源与能源总量,也无法使二百四十万亿人永久生存下去。
可想而知,如果没有这部法律来控制人口总量,那么人类文明早就完蛋了。
当然,在大复活工作开始的时候,这部法律依然有效。
事实上,这部法律存在的时间,要比任何人想像的都要久。大约在五万年后,人类文明才废除了这部法律,让所有智慧个体都能平等的享受到科技带来的好处,而不仅仅是有钱人才能拥有无限的寿命。
明白了这个背景,就知道让二十万亿复活人多拥有两千年寿命,是多么慷慨的行为。
所幸的是,人类文明内部已经达成了共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些在两千、甚至是四千年前为文明牺牲的同胞,有权利获得延长的寿命,因为没有他们的自我牺牲,人类文明早就不存在了。
结果就是,在这一千年里,人类文明的人口规模急剧膨胀。
要知道,人类文明自然增长的人口比二十亿复活人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