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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真的想去当牧羊人?”
他口中的牧羊人可不是大城市市民们认知里那种田园牧歌般的牧羊人,不是作为家里的一份子,每天早上赶着几只羊去吃草,照看好它们就行了。
科尔杜村所在的莱斯顿省达列日地区,牧羊人是一份职业,一份注定辛苦和孤独的职业。
他们接受羊群主人的雇佣,赶着几十乃至几百只羊在山区和平原之间来回奔波。
这被称为转场——每当秋季来临,科尔杜村周围这片山脉的高山草场凋零,牧羊人们就会驱赶羊群去山口外面,去远方较为温暖的平原草场,这往往会越过边界,进入费内波特、伦堡等国境内,到了五月初,他们赶着羊群回到各个村里,剪下羊毛,给羊羔断奶,六月,他们上山,进入高山草场,住在窝棚里面,边制作奶酪,边放牧羊群,直至天气转冷。
就这样,牧羊人们一年复一年地转着场,一生都在跋涉,只有极少量时间能回到村里,所以,他们绝大部分都是单身,很难结婚,无法组建家庭,而那么寥寥几个为了生计不得不去牧羊的寡妇在这个群体里非常受欢迎。
雷蒙德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犹豫着开口道:
“听你的,这件事情听起来很好玩,可以用来打发空闲的时间。”
正常情况下,家里决定好哪个孩子需要当牧羊人后,就会在他十五到十八岁间将他送去某个牧主的家里帮工,学习怎么牧羊,三年后,那个孩子正式成为牧羊人,到处寻求雇佣。
今年十七岁的雷蒙德已经找不同的理由拖延了这件事情两年多,如果之后的生活像现在这样没有变化,那他明年就必须去学牧羊了。
“走吧。”卢米安拍了拍雷蒙德的肩膀,“你爸爸在田地里还是家里?”
“最近没什么活计,四旬节又快来了,他不是在家里,就是在酒馆。”雷蒙德再次发出艳羡的声音,“你这些都不知道?你果然不是农夫,你有个好姐姐啊!”
卢米安双手插兜,慢慢往前走着,没搭理雷蒙德的感叹。
快到村里那家破旧酒馆时,侧面道路走过来一个人。
这人穿着带风帽的深棕色长衣,腰间系了根绳子,脚下踏着双崭新的、看起来质地柔软的黑色皮鞋。
“皮埃尔,贝里家的皮埃尔?”雷蒙德诧异出声。
卢米安也停下脚步,望向侧面那条道路。
“是我。”皮埃尔.贝里笑着挥了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