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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落继续道:“我这段时间正好空出来几天时间,你要是不忙的话,我想带你回一趟老家,咱们结婚到现在还没带你回去过。”
婚礼也是在军区这边办的,老家虽然他几年回不去一次,但礼数却不能少,结婚了,就是喝口水也得请村里的亲戚来家里坐坐。
现在白夏每天化形的时间也够用了,正好回一趟老家。
“行,那我晚上就给文琴写封信。”
想到要回裴延城的老家,白夏突然有些兴奋,漂亮的眼眸笑成了两弯月牙。她对裴延城的老家江北的唯一印象,就是第一次进入他梦境时的午后稻田。
初见她的裴延城才十五岁,就已经沉稳的有了小老头的风范了,竟然还把她当走了吃人心肝的狐狸精。
“发电报吧,写信回去估计要一周才能到,我明早去发个电报,咱们后天20号出发,大概21号晚上就能到县里了。”
裴延城三下五除二将大海碗里的菜饭吃了个精光,话音刚落,抬头就瞧见笑眯了一双狐狸眼的媳妇,那模样贼兮兮的,跟偷到油吃的小老鼠似的。
对上裴延城不明所以的视线,白夏笑得更欢了。
对!就是这副表情,跟十五岁时的他简直如出一辙!
裴延城:??
*
翌日,白夏去张教授家敲定好化肥的配比,第二日下午就跟裴延城一起踏上了回江北的列车。
裴家所在的林乐村位于旭阳县,隶属于江北省的一个小市,从宣宁过去没有直达的火车,只能到江北省城中转,再坐汽车去县里。
“饿吗?我去买点吃的,还要明天中午才能到江北。”
裴延城站在车厢里,轻声问坐在上铺看书的白夏,抬起手看了下腕表的时间,已经晚上七点了,小姑娘还是中午吃的,也没吃多少,就喝了两小碗西红柿蛋汤。
他订的是两张卧铺,他在下铺,让白夏睡在自己上铺。
这回带媳妇回乡探亲,裴延城没有穿军装,上身是白夏先前给她买的白衬衫,干净平整的长袖被他挽在手肘处,露出了小臂古铜色的肌肉纹理,下身是一条剪裁得体的黑西裤,修饰出笔直的两条长腿。
他身量高,进出车厢还要微微低头才不会碰到脑门,此时站在白夏的上铺旁边,更是轻而易举,就能将靠坐在车厢上的白夏的身形挡个严实。
“啊我早上还多煮了几个茶叶蛋,你不说我都快忘了,在我背包左边的口袋里。用个搪瓷缸子装着的,你先闻闻看坏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