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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豢养鸟雀,自小到大,不论是鹦鹉还是白鸽,他都曾养过不下十几只。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一只他到手的鸟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上乘中的上乘。
他曾说过,毛色不够纯正的鹦鹉,在他这里连露脸的资格都没有。
公孙遥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样的才称得上是毛色纯正,但她观察着眼前这只鹦鹉,只觉得它是如斯地赏心悦目,比之前她曾在公孙沂手上见过的那些都要完美,都要生动可人。
前几日她和李怀叙去庐山玩,还特地带了这只鹦鹉同去。
它青白相间的纯天然毛色,正与庐山的山水遥相呼应。
她还记得李怀叙带着它站在瀑布前,诗兴大发的样子。
“太白云,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既如此,你就叫李九天吧。”
“……”
公孙遥忘了自己当时是靠着如何强大的定力才能忍住不笑,但她当时在心底里,的确已经开始默默腹诽。
这鹦鹉叫李九天,似乎名字取得比他李风华还大,若是当年李怀叙是见过了这庐山瀑布才给自己取的字,她丝毫不怀疑,他会把李九天这名字,安在自己头上。
思及此处,她默默地去门前的花圃中摘了两片嫩油油的绿叶来,擦干饱满的雨露,学着李怀叙的样子,递进笼子里,去逗弄眼前这只鹦鹉。
鹦鹉好像是真的认得她了,一见到她回来,便又上蹿下跳地欢呼:“公孙迢迢!公孙迢迢!”
公孙遥娇俏的脸庞笑逐颜开,晃着叶子一字一顿地教它:“李、风、华!”
“公孙迢迢!”
公孙遥不气馁,又教了一遍:“李、风、华!”
“公孙迢迢!”
鹦鹉来来回回,只会喊她的名字。
公孙遥啼笑皆非,不信李怀叙都能教会的东西,自己居然教不会,噙着十二万分的耐心,一遍又一遍地在它面前喊起“李风华”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