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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到了陡峭处,车是上不去的,只能徒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换了三波兄弟抬人,才熬到目的地。
站在猪圈边,顶着越来越凛冽的寒风,瓷公鸡为难的指指那个血糊糊的,“大当家,这个放哪儿啊?”
身上大片大片的血,衣裳的破处是刀剑砍的,瞧着身上得挨了四五刀,脸色惨白如纸,嘴唇浅白,看着跟死人真差不多了。
在他看来,把这种东西带回来不光是白费力气,还大大不利,大大的晦气。
总不能扔在外头院子里医治,至少得给间屋子住住,折腾几个时辰死透了,死人可以扔掉,那间搁过横死过人的屋子就成了大凶,再也住不得人,甚至往后,从那间屋子跟前经过,都会瘆得慌。
大当家啊,小姑娘家家的太心软,哎,没法子啊。
“放到我屋里吧,往后,我搬去槐花她们屋里住。”,古人迷信,屋里死过人会被认为极度不吉利,不光那一间,连着的三间都会被视为洪水猛兽,走路都要躲着,做了这么久的古人,纪纤云还是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