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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的饭桌上没有那么多规矩, 吃饭也也不耽误聊天说话, 这不, 晚上的伙食好, 元爱国还从供销社打了一斤白酒回来, 几个男人小酌一杯。
吃饭时林可高俊宇跟着盘腿坐下炕上, 没有因为是农村就不适应或者怎么样。
林可常年住在山上, 条件比农家还艰苦,因为不靠谱的师傅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
高俊宇现在虽说是锦衣玉食的, 但小时候也吃过苦,他爷爷是那辈是闯关东闯到这边的。
以前是个地主, 当时藏了不少金条一起带过来, 也是能忍, 大饥荒三年愣是没拿出来,一大家子三年都是吃的半饱。
后来饥荒年过去了,缓和没两年紧接着就是文化改革, 高俊宇爷爷也就是高少涛见事情不好,立马联系人花了三分之一金条带着三个儿子冒险偷渡出国, 剩下的妻女留在了青山市。
家里的男人都走了,剩下的一个女人领着两个半大的闺女日子可知其有多难过。
等事情过去了,高少涛才像模像样的装作成功人士回了国, 做起了生意洗白金条接回妻女。
恰巧他们回国那年, 林可的母亲就是高少涛的二女儿和丈夫意外死亡, 高少涛疼惜这个失孤的外孙子, 接到身边抚养了半年, 后来又被林可的师傅老道接带上了山。
“这都是农家菜,咱家也没有啥好酒好菜,小伙子别嫌弃,到这了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别客气。”元爱国作为元家的大家长热情的招呼客人。
“大叔客气了,我哥俩不客气,这野鸡闻着好香啊,馋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高俊宇半真半假的笑着说道。
听高俊宇说野鸡炖的香,元爱国心里得意,嘴上谦虚道:“这野鸡是大叔我做的,没啥好手艺,凑合吃别嫌弃就行。”说是谦虚但元爱国脸上的笑容也出卖了他真实的情绪。
“不嫌弃,肯定好吃。”高俊宇配合道。
张兰白了元爱国一眼:“行了,别叨叨了,让孩子们赶紧动筷吃饭,凉了就不好吃了。”这是有外人在,张兰给元爱国面子,没有直接说他假惺惺的。
元爱国被媳妇瞪了也不生气,拿起筷子率先夹了一口菜:“吃饭,吃饭,都多吃点。”他夹完其余人这才动了筷。
期间元爱国夹了一块鸡肉被媳妇张兰瞪了,高俊宇眼尖瞧见了不明所以,这为啥不让吃肉?
元爱国见他瞧见了,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笑呵呵的道:“你婶子知道我牙口不好,所以见我吃带骨头的鸡块瞪我,我和你说啊,这媳妇甭管多厉害,知道疼你就是好媳妇。”他说完又被张兰瞪了一眼。
其他人见了忍不善意的笑了,张兰老脸一红下意识的又瞪了丈夫一眼。元爱国赶紧摆摆手:“吃饭,吃饭。”
这个小插曲过去了,一直安静吃饭的林可留意到了,元家的家庭氛围很好,可能这就是一个家吧。张兰虽然看着凶,但也心疼丈夫,对儿媳妇也很关照。
这顿饭都是张兰元爱国老两口做的,没用怀孕的儿媳妇。在林可下山见过的农家里,没有哪家这么惯着儿媳妇的,他曾见过怀孕快生了小媳妇还在农田里干活。
元爱国吃带骨头的鸡肉也是因为舍不得吃好肉,留给其他人吃。儿媳妇钱秀时不时的用她的筷子给老两口夹鱼夹肉的,老两口也不嫌弃,嘴里说着不用但还是很快的乐呵呵吃了。
元贝也是同样的操作,不管吃什么始终照顾着他人。元华这个这个做儿子的也心疼父母,他们一起下山回来时,所以的工具都是元华在担着,还空出一直手扶着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