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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擒贼先擒王,毫无疑问刀疤脸就是这辆车的老板,所有人都按他的命令行事。
从短时间看,似乎是坏蛋们占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我占优势。因为我可以把事情闹大,哪怕弄出人命也不怕,毕竟我是在见义勇为。
而坏蛋们不行,他们在车里张牙舞爪,真正出了事,他们溜得比兔子还快,毕竟他们只是一帮运猪仔的流氓,核心目的还是求财。
刀疤男没想到我会还手,他还正在悠闲地抽烟,根本没料到我会来的这么快,也没料到小黄毛在我手下不堪一击,连三秒都没有就被我放倒。
所以,他没来得及准备。
而我,则在击倒小黄毛的同时,拿到了黄毛别在裤带上的扳手。
反观刀疤脸,他的手里除了一根烟就是打火机。
我没留给他过多的躲闪时间,第一扳手下去砸在侧脸,他左右摇晃着想要躲闪,可惜塞满猪仔的车上没有给他太多的躲闪空间,第二扳手下去就砸中嘴巴,第三扳手下去他人已经抱头蹲在地上,我直接一脚踏倒。
其余三个大呼小叫地想上来,但他们低估了群众的力量,从被贩卖的哪一刻开始,车上的人就开始愤怒,只是他们一直压抑,他们不想惹事,他们觉得自己是一盘散沙,所以他们只能默默忍耐。
士兵出手救人时候他们的热血已经被激发,只是信心还不够,所以能够任由坏蛋继续作恶。
但此刻不同,黄毛的跌倒和刀疤脸的惨叫给了他们信心,原来恶人也会倒下。
于是他们行动了。
就像我大常说的那句话:你要相信群众的力量是无敌的。
司机吓坏了,他努力控制着方向盘保持正常行驶,一边哆哆嗦嗦地大喊,“停手,快停手。”
很快,车子在路边紧急停车带停下,司机惊慌失措地拿起扩音喇叭喊:“我要报警啦,我要报警啦。”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适时响起,“报警是吧?来,用我的手机。”
说话的是那个见义勇为的士兵,他头上包着一条毛巾,鲜血糊了半张脸,右腿上绑着长袖衬衫,鲜血殷红一片。但看他的表情,却是气定神闲,一点都不像失血过多的样子。
见士兵这样,司机也慌了,他颤巍巍地对着众人跪下,痛哭流涕,“你们要想怎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