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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窍斋主人?”余泣凤此言一出,众人哄然一声,惊诧声起,议论纷纷。古溪潭暗道“万窍斋”主人?怎么可能?目光在客人中打量,却没瞧见究竟何人像那“万窍斋”主人了。当今世上,要说谁最有钱,除了当今圣上之外,自是“万窍斋”。“万窍斋”是个商号,其下列有珠宝、绸缎、酒水等等行当,短短三年生意做遍天下,其主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江湖上却几乎无人知道其人是谁。江飞羽心忖若是那“万窍斋”主人到了此地,自己却是不知,雁门素以消息灵通闻名天下,这个脸可就丢大了,只见余泣凤的目光盯在唐俪辞脸上,心下诧异,难道这位唐公子竟然是……
“你怎知我便是‘万窍斋’主人?”唐俪辞微微一笑,并不否认。
此言一出,众又哗然,池云凉凉的看着唐俪辞,颇有幸灾乐祸之态,余泣凤淡淡的道,“你手腕戴有‘洗骨银镯’,此镯辟邪养福纳吉,又是古物,价值不可估量,传闻为万窍斋收藏,若非‘万窍斋’之主,何人敢将它戴在手上,视作儿戏?”
众人的视线又齐唰唰的看向唐俪辞手腕,只见他腕上的确戴着一只银镯,其上花纹繁复,却不知如此一只银镯竟然“价值不可估量”!钟春髻俏脸一阵红一阵白,暗道原来这只银镯竟然有如此意味,她早已瞧见,却认它不出。古溪潭心道怪不得池云那厮对唐俪辞言听计从,原来他真是“万窍斋”之主,但此人分明既是国舅,又是商贾,却为何要插手江湖中事?
“原来余剑王也对施庭鹤中毒之事如此关心,”唐俪辞微笑道,“人同此心,我插手此事,不过好奇,余剑王瞪目于我,大可不必。”此言一出,江飞羽吓了一跳,唐俪辞并非江湖中人,却竟然敢对余泣凤出言挑衅,隐隐有不居人下之态。余泣凤目中怒色顿起,脸色仍是淡淡的,“余泣凤天生目大,对万窍斋主人并无不敬之意。”唐俪辞微微一笑,“剑王客气了。”余泣凤不再理他,抬头望天,“不知那名奸细人在何处?”
“人在三厢房。”江飞羽道,“我门已请医术精湛的大夫查看此人所中之毒,只是毒性复杂之极,难以解毒。其毒能激发潜能,令人力大无穷,不知疲倦。”余泣凤道,“难怪剑会当日,施庭鹤能击落我手中长剑。”他脸上神色甚淡,语气却甚是怨毒,听者皆感一阵寒意自背脊爬了起来。正在此时,屋里有人大叫一声,“门主!门主!”一人自走廊外冲了进来,“苟甲被人杀了!”
“什么?”江飞羽变色道:“怎会如此?看着他的人呢?”那人道,“张师兄和王师兄也……死在刺客刀下……”言罢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弟子们无能……”余泣凤淡淡的道:“雁门召集天下英雄详谈猩鬼九心丸之事,却让人死在雁门之中,真是荒唐!”江飞羽苦笑,“敝门惭愧。”当下几人加快脚步,直奔三厢房而去。
池云和唐俪辞站在原地,看着众人浩浩荡荡往三厢房而去,本来人头攒动的厅堂顿时空旷。池云突地道:“少爷……”唐俪辞“嗯”了一声,轻叹了一声,“原来你还记得……”他没有说完,接下去的话自然是“原来你还记得我是你少爷”。池云当年在唐家做书童之时称呼唐俪辞“少爷”,如今出道江湖数年,时时自称“老子”,自不会当真自居奴仆,但逢遇正事仍是不知不觉叫了出来。池云嘿了一声,“你不觉得余泣凤来得太快,雁门的奸细死得太巧么?”唐俪辞道:“人来得太快,说明剑王之能,奸细死得太快,说明死有余辜,有何不对?”池云冷冷的看着他,“你能不能说两句正经的?”唐俪辞微微一笑,“我一贯都很正经……”突地后堂又起一阵喧哗,唐俪辞道,“以剑王之能,多半已经找到杀人凶手……”一句话未说完,钟春髻已奔了过来,叫道,“余大侠已经找到杀死苟甲的凶手,那人也已认了,说是有蒙面人昨夜买通他杀死苟甲,价钱是一万两。”
“是吗?剑王英名睿智,唐俪辞十分佩服。”唐俪辞道。钟春髻笑颜如花,如此快就抓获凶手,显然让她十分兴奋,池云冷冷的道:“这凶手分明——”
“这凶手分明该死。”唐俪辞道,钟春髻叫道:“不错!那人承认之后,已被余大侠一剑杀了,雁门上下都颇为感激余大侠除奸之举。”池云忍不住道:“放你妈的狗屁!这人分明是个无关紧要的……”钟春髻秀眉微蹙,余泣凤找出杀害苟甲的凶手,并将之一剑杀了,分明是好事,她浑然不解为何池云会如此义愤。唐俪辞微微一笑,正在此时,纠集在厢房中的人们纷纷走出,居中的余泣凤昂颈背剑,如鹤立鸡群。唐俪辞迎上前去,对余泣凤一拱手,“听闻剑王抓获凶手,可喜可贺,夜里我在画眉馆设宴,剑王如果赏脸,夜里大家一醉如何?”余泣凤看了他一眼,纵声笑道:“万窍斋主人相邀,何人不去?今夜一醉方休!”唐俪辞又向江飞羽、古溪潭等等几人相邀,自是人人一一应允,厅堂之中喜气洋洋,一团和气。唯有池云冷眼旁观,满腹不快。
夜里,星月辉亮,清风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