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忘不了(1)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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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自己动手,但她已经把两只手举起来了,他就只好配合地往她走了一步,又微微地低下了头。
她替他整了整领带,两个人靠得近了,电梯四壁镜面光滑,灯光明亮,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眼角掩不住的细纹,最好的化妆技巧都没有用。
他想起许久以前那张年轻女孩子的脸,素淡得没有一点多余的颜色,但他最喜欢用额角抵住她的额角,感觉她年轻光润的皮肤。
就这样一恍神,戴艾玲已经将他的领带整理好,又抬手碰了一下他的脸,带着笑的声音,“想什么呢?眼睛都闭起来了。”
他猛地睁开眼睛,电梯门同时打开,打破了这密闭的空间。
“没什么,不是要见韩默斯先生吗?他在哪一间房?”
温白凉用熟练的英语与韩默斯聊天的时候,戴艾玲并没有太多地加入进去,只是好整以暇的坐在一边喝了半杯酒。
最初与温白凉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没想到两个人会那么长久,她一开始只把他当作一个新鲜的尝试,后来却慢慢习惯了身边有他。
或许是因为他带给她回忆。
一个外表清秀,内里却野心勃勃的男人,总让她想起许多过去。
她一直都不能忘记那个她没有得到的男孩子,穿白衬衫的优秀生,穷得只能带她去夜里的大排档,她总是丢下司机与他走路去看大海,每一步都可以让她回忆一生。
是她先离开他的,因为知道没结果,但是出国后的第一个月她夜夜哭泣,枕头永远是咸的湿的,换了又换。
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给她,信里没有太多的离愁别绪,只有万丈雄心,她一直都知道他是个自视甚高的男孩子,他说他终有一天会靠他自己站在与她比肩的地方,到那一天,他才会再见她。
她再也没能见到他,他死了,一次意外,像个黑色的笑话,之后她结婚,离婚,又结婚,又离婚,满世界地飞来飞去,离开中国,回到中国,再离开中国,再回到中国,然后偶然地在一个午后的商业活动里遇到温白凉。
那天有他的一小段介绍时间,温白凉立在台上,穿着样式简单的白色衬衫,说到兴起之处,满脸的雄心勃勃,下头多的是在金融圈里打滚多年的老奸巨猾,坐在她身边的是一个大摩董事,一边听着还一边冷哼了一声,声音虽低,但意思尽露无遗,还侧过头来跟她说话,叫她的英文名字。
“梅丽莎,你看看现在国内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浮躁,想法简单,口气倒是很大。”
她回答时眼睛还看着台上的年轻男人,微笑着,“是吗?”不多说一个字。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会偶尔想起他,这个圈子不算太大,稍微留心一下,温白凉的大概情况也就清楚了。他与她差得太远,但心里总想着这个男人,隔了些日子憋不住了,就与密友谈到了他,密友当时便看透了她的心思,就在会所里的私人包房中笑得拍了沙发扶手。
“艾玲,我还以为我们躲得过去,没想到你也要找小狼狗了,中年危机啊!”
说的是,还是少女的时候,她最恨看到父亲居然会将与自己几乎同龄的女孩子纳入怀中,不可思议兼无法忍受,但现在自己年纪老大了,居然渐渐开始理解。年轻光滑的皮肤谁不爱?保养得再好,身体都会在三十之后走下坡路,皮粗下垂松弛,女人这样,男人又何尝不是?今时今日,再叫她委曲求全假装被一个欲振乏力的男人取悦,那真是千难万难的事情,也没有必要。
但到底是有些顾虑的,对于一个与她相差十岁的年轻男人,再加上其他因素,足够让她踌躇再三,更何况她这一生习惯了被人追捧,还从未强求过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将近四十突然要来个全盘颠覆,她心理上实在难以过自己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