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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了。”
随后的几天,他回家格外晚。我在床上装睡,眼泪湿了枕头。
今天晨起,他已经离开。我顶着鸟窝一般的乱发,希望长眠不复醒,再也不用在这空荡荡的早晨,独坐忧伤。我洗漱梳妆,决定今天去逛时光。从十二岁开始,每当我心情抑郁,只要去到这家珠宝店,所有烦恼都会消失殆尽。那就是我的应许之地,宁静,安全,净朗无虞。
店员将最近的新品摆出来,供我一一挑选。我看上了一对耳环,润洁珍珠连着桃心黑钻,典雅脱俗。我撩起头发,将它们戴在耳上。镜中女人安详而满足,她就是一个完美太太该有的样子。
我并不爱珍珠,因为圆无个性;我也不爱钻石,因为雍容自矜。可他喜欢。
我喜欢铆钉手环,骷髅吊坠,穿破旧却舒适的皮靴,将头发挑染成张扬的颜色,梳成桀骜的高马尾。可他不喜欢。
我对店员礼貌微笑,就像他们眼中的“名媛”:“请包起来吧。”
“这对啊。”店员小姐掩嘴笑道,“这对,四少已经为四太买了呢。哈哈,我不该多嘴的,他刚刚才来过呢。大概,四少想给您一个惊喜。”
光天化日之下,这轻飘飘的几句话将我谋杀在当场。我已经死了。我飘浮在上空,看着自己残留的尸体。我看那具行尸走肉,辛苦地模仿每位被丈夫背叛的富太太,她不会爆发,她只会假装优雅羞涩;她不会失控,她只会假笑着嗔怪,原来这样啊,惊喜都被你给说破了。
我已经死了。如果我在死前还有任何一点儿意识,那就是我知道,那对耳环不是买给我的。
我的尸体还能支撑多久呢?它再也装不下去,快要从高脚凳上摔下去了。
这时,一条手臂伸来,扶住了我。
那是个长得像垃圾堆的男孩子。我觉得他是垃圾堆,还有很多女人觉得他是病态的帅气。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孩子,他却硬要跨越辈分,跟我做朋友。嬉皮笑脸,没大没小,还会在我不注意时,突然捉住我的手。我上个月百无聊赖地去伦敦游玩,在他狭小的宿舍里,他将唇贴上我的脸。我连滚带爬地赶最近一班飞机回到丈夫身边,从此不敢见他。
那是我的夫侄,也是我多年的朋友。他在英国念书,最近放假,回国厮混。
霍其凯。
他说:“你怎么了?这么苍白。外头风凉,我们去里面坐吧。”
扶了我一下之后,他的手并没离开我,从我手肘游离到腰间。他老是没正形,若是从前,早被我一掌打开。可那时那刻,我的尸体学不会抵抗。他的手,居然是暖的。而我的丈夫,即便压在我身上喘息时,都是冰凉隔离的掌心。看着霍其凯,我永远知道他在想什么,比如现在,他笑脸底下有掩饰不住的忐忑不安。这样多好啊,一个不用去猜去怀疑的男人,他被你牢牢地牵在手里。而不是相反。
“好。”我说。
“我不敢相信,她跟霍其凯做了那种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