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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太阳就挂在远方的青山之颠,红彤彤的一片,看上去格外灿烂,但却不能带来一丝温暖。

翻过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内了。

马队越来越庞大,每经过一处城镇就会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有马车,有货车,也有骑士。在前面开路的是一队骑士,他们穿着铠甲,上面纹刻着樱脂花,背后披着长长的大氅,氅上也绣着樱脂花,氅尾包裹着马屁股,马尾巴在大氅下面一甩一甩,健壮的马蹄把松软的泥土踩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挂在骑士们腰上的剑不是装饰物,它们宰起强盗来,干净而又利索。齐格曾经亲眼看见,这一队骑士杀光了拦路的强盗,还追到了山里,挑了强盗的老窝,把强盗头子用绳子捆着抬了下来。当然,那名凶悍的强盗头子的最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奴隶集市,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齐格就是这队骑士中的一员。

他依然穿着那身防护力极强的铠甲,那是一套全身甲,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左胸有一条凹槽,背后有几处箭洞,后腰的裙甲上有一处狰狞的口子,那是在埋骨谷时留下的,强盗的剑刺穿了那里,扎中了齐格的腿,直到现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后的大氅样式奇特,它不同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种款式,尾部是三角状的,每当齐格高速奔跑时,它就会飞扬在背后,像是一面旗帜,而且它还能有效的抵挡箭矢。齐格手里也举着旗帜,上面同样绣着樱脂花,旗枪长达一丈八尺。齐格曾经用这旗枪把一名强盗扎了个对穿。

寒风从远方掠来,从齐格的颈甲里钻进去,沿着冰凉的背脊一直往下浸,里面的内衬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凛冬的寒意渗透到四肢八脉。齐格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嘴里哈出的气都是寒冷的。

“嘿,即格,把旗子举高一点,只要看见了樱脂花大旗,强盗们都会退避三舍。当然,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强盗的。大雍没有强盗。”

齐格现在叫即格。骑士首领是一个中年人,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的外号叫秃鸟,因为他的脑袋上没有一根毛,太阳照在上面像镜子一般反着光。脸上的肌肉就像熏黄的腊肉一样,纹理分明。左脸上有处伤疤,深深的陷了进去,像是蜘蛛网一样,致使他的鼻子看上去只有半块。说起这道伤疤,骑士首领非常自豪,他在马背上歪过头来,裂着两排参差不齐的黄牙笑道:“男人就得有伤疤,没有伤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你知道我这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骑士首领嘴里喷出的气带着浓浓的酒味,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没有什么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至于这道伤疤的来历,齐格早就知道了,因为它的来历骑士首领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齐格笑道:“这是男人的骄傲,是首领大哥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对阵时留下的。”

“聪明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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