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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应该没有什么我怕的事,人只要经历过生死,再往后就都是浮云了,而且我不是一直等着这一刻吗?我要让路明风看看,我沈青没了他,照样能找到个比他好十倍万倍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是他小叔!
这么一想,我就怕迫不及待的想看路明风当天的表情,肯定很精彩。
我也翻了个身,背对他,声音沉着且坚定:“去!”
这是一场翻身战,不管赢不赢我都会面临铺天盖地的舆论和指点,可是比起这么窝囊的活着,我到是希望去拼一把,哪怕堵上自尊和我这个人,我都要让路明风后悔这么对我!我要让他后悔一辈子!
周六那天,路钧言一大早又带我去了一趟于易的理发店,给我做了个美美的发型后,他又给我买了一条比上次还要贵重好看的裙子,黑色露腰的长裙,露出我白皙的腰肢,精致迷人,却又不失优雅大方,很适合我。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讷讷地问:“会不会太隆重了?”
路钧言走到我身边,从服务员手上拿起一条漂亮的珍珠项链给我戴上,他看着镜子,把下颌放在我肩上,沉声靠近我的耳朵,说:“路钧言的妻子,不随便,不将就。”
车子一路行驶向前,路钧言同我一起坐在后座上,他今天穿的是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领子没完全扣死,若隐若现给人浮想联翩,有时候男人的美色比女人还要吸引。
这是我第一次细细打量他,路钧言有着完美的人身比例,身形颀长,快一米九的个子,人高马大,五官又极其凸显,他跟路明风是属于两种类型的男人,而在路明风身上我完全没有看见同路钧言相似的点,路明风是属于英俊帅气的男人,这是不置可否的,我承认他很好看,在高中时代我已经被他的外表所深深吸引,而这一喜欢也就喜欢了十年,这个男人成为我青春期的代名词,可也即将成为我后半生永远醒不来的噩梦。
而相比较路钧言这款,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过,他有着很高挺的鼻梁,五官棱角分明,如刀削般的精致,而且他全身散发出清贵之气,外加上平时寡言冷面,更是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察觉到有一股视线正悄悄的打量着他,他像是有所感觉,头一偏,朝我看过来:“你在看什么?”
被当场逮住,我的心咯噔一跳,立马别过头,清了清嗓子,为自己的偷看而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