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chapter 14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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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不想再拖延下去,拖延下去意味着要在这个世界久一点。
虽然不知道下一个任务会是什么样,但他在这个地方已经呆腻了,只想快点离开。
雷翊前脚带着手下离开,郑之南就在自己的圈子里打听最近有什么新鲜事,不动声色的去搜索送宋二这个玩咖出没的地方。
现代社会就是好,不需要专门去找人查,只要你想知道,只要你有人脉,可能刷个朋友圈就知道你在意的人在哪里出现。
郑之南轻轻松松得到可靠的消息,宋二晚上会出现在常去的那家酒吧玩,有人在酒吧里搞了个大派,宋二也会到场,说是已经请了一批嫩模暖场,另外当然也少不了小鲜肉,总之今天晚上似乎很热闹。
像这样的圈子,只要长的可以,进得去那家会员制的酒吧,这样的派对来去自如,根本不需要什么身份证明或者邀请函。
能进入到那样高端酒吧的人,都不是什么小白,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敢来。
有人知道郑之南想去后,一个原主之前就玩的比较好的朋友约郑之南晚上一起,这个朋友是被一个富二代包养的健身教练,两人是在健身房认识的,被看上了后就过上了醉生梦死的生活,玩的比郑之南大多了,而且因为是个颜控,所以对郑之南特别有好感,属于就算原主不理他,他也对原主掏心掏肺,殊不知原主跟他聊完天,转身就跟别人吐槽他土丑,也不知道那个富二代喜欢他什么。
后来郑之南跟这个爱笑的男孩子接触后发现,虽然皮肤黑黑的,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土,但性格不拘小节,有点呆,玩的又开,郑之南也觉得他挺可爱的,大概那个富二代就是喜欢这股可爱劲儿。
而且说是黑,其实就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只是在美白成风的这个圈子里,不是大家崇尚的冷白皮而已。
约好了时间后,郑之南没怎么打扮,简单的白色T恤,黑色九分西装裤,休闲鞋,简单的像是去公园散步,而不是参加什么夜场派对。
但这一身一进派对就成为了不少人的关注点,因为太清流了,这派对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头有脸的一些富家少爷没有涂脂抹粉的爱好,其他人都是浓妆艳抹,连男生都有不少化妆擦口红的。
虽然男女化妆自己乐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对这样的不感兴趣。
一时之间郑之南这一身清清爽爽的可不就成了清流。
最重要的是他天生丽质难自弃,气质也优雅,应该去听音乐会而不是在这样乌七八糟的派对上。
有不少有头脸的人开始打听郑之南,当知道这是雷翊的人后,大家不约而同在心里叹息了一下,那股想去搭讪的心思只能压下去。
雷翊可不好惹,他的人,谁敢没事儿找刺激的去招惹?
不过也不知道这雷翊什么时候玩腻了,到时候倒是可以瞅着空给弄过来养起来,肯定滋味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