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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老板娘狐疑,上下打量陈猛,“大兄弟,你做什么生意这么赚钱?一天二十都可以租个位置很好的铺子了。”
陈猛也不是瞎出价的。
90年代初。
工人月工资不到三百,公务员也才三百出头。
房地产还处于萌芽阶段。
老百姓消费普遍不高,人们还没有实体消费的意识。
沿街的商铺,除了发廊,歌舞厅,游戏机厅,录像厅,五金店,最多的就是杂货铺。
连后世多如牛毛的服装店,现在都还没有流行开来,老百姓还是习惯性的去小商品市场购买便宜货。
所以,商铺价格还没被炒起来,像广场这种中心地带,20平米的商铺,月租金也不过五百左右。
陈猛出价一天20,等于把老板娘的房租承包了,她不心动才怪。
“做夜市特色小吃。”陈猛笑答。
“夜市倒是很赚钱,可是你就这几张桌子,能行?”老板娘依旧保持怀疑态度。
“大姐,你小看了现在的消费能力,那些个做生意的老板,最喜欢晚上带着小姐们出来吃宵夜,个个大方的很,只要味道好,做出特色,不愁没钱赚。”陈猛笑道。
很难想象,在人均工资不到三百的年代,酒店里一顿饭消费三四百,舞厅里一晚上消费大几百都是常事。
之所以造成这种畸形的消费现象。
跟经济高速发展,造就了一大批率先富起来的人群有很大关系,还有就是政府机关的人,他们才是高消费的主力军。